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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設置臨時價格補貼最低標準 聯動價格上漲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4日 21: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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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廣州1月4日電(張乾鑠 張小玲 岳佳綜)廣東省物價局4日宣佈該省即日起設立臨時價格補貼最低標準,該標準還與價格上漲聯動。

  為做好廣東低收入群眾的生活保障工作,廣東省物價局、民政廳、財政廳等聯合發出最新通知,並於本月1日起執行,4日向社會公佈。

  新通知稱,按相關條件啟動聯動機制後,廣東省城鄉低保對象、享受中國國家撫恤補助的困難優撫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每月每人領取的臨時價格補貼標準最低不得低於15元。

  早在去年2月24日,廣東省物價局就聯合省民政廳、財政廳、國家統計局廣東調查總隊等印發《關於建立健全低收入群眾臨時價格補貼與價格上漲聯動機制的通知》。目前,廣東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均按要求建立聯動機制。

  此次新通知結合此前聯動機制的實施情況,並借鑒部分內地其他省市的做法,再次對聯動機制的基本原則、保障對象、啟動條件、補貼標準等進行修訂和完善。

  在連續發放臨時價格補貼一定時期以上時,居民消費支出大幅增加,僅依靠發放臨時價格補貼已難以緩解價格上漲對低收入群眾基本生活的影響。因此,廣東物價部門發出新通知稱,連續發放臨時價格補貼6個月時,廣東地級以上市政府要按照有關程序于3個月內提高城鄉低保標準。

  新通知明確,廣東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完善聯動機制,保障低收入群眾生活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並逐步得到改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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