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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豐慧(財經評論員)
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鄭新立12月24日在《人民日報》刊文指出:“十二五”時期,居民消費率即使提高10個百分點,達到45%,仍然低於“六五”時期的51.8%。據此推算,我國近十年來或者説“十一五”末的居民消費率僅為35%。
居民消費率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用於居民個人消費和社會消費的總額佔當年國民支出總額或國民收入使用額的比率。也就是説,如果剔除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社會消費部分,我國近十年來的純粹居民消費率還要更低。
居民消費率低的另一面,是中國經濟多年來依靠投資和出口拉動的現實。應該説,依靠出口拉動是我國資本短缺時代的正確選擇,出口型經濟對經濟發展也的確做出了較大貢獻。但是,長期依靠出口拉動帶來的問題也顯而易見,比如使得我國經濟長期處於産業鏈的低端,使得通脹成為一個頑症。這就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異常急迫的原因。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一個主要目標就是把經濟轉到以消費拉動為主上,大幅度提高居民消費率。如果“十二五”期間居民消費率能提升10個百分點,那麼經濟將邁上健康發展的軌道。
如何提高居民消費率?筆者認為要讓增收和減負並舉,做好三件事:一是通過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大幅度提高消費傾向高的中低收入者的收入;二是建立高水平、高層次、高保障力的社會保障體系,讓百姓敢於消費;三是把百姓的生活負擔降下來,其中主要是將物價和房價降下來,同時大幅度減稅降費,釋放百姓消費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