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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開放個人加盟 中小投資者需過多道關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31日 09: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營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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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進入中國市場7年後,全球便利店霸主7-11便利店(下稱7-11)終於在人們的期盼中謹慎地放開了其加盟業務。

  謹慎的背後是7-11對中國便利店市場把握的不確定性。而現在,以經營能力見長的7-11開放其個人加盟後,對於眾多中小投資者來説,無疑是一道曙光。據上海7-11便利店企業總監黎家豪透露,7-11將先期拿出兩家門店以員工委託加盟的形式進行測試,如果效果良好,2012年將全面開放加盟。

  加盟者需歷經多層選拔

  “7-11首先在內部進行委託加盟,這是一種慎重的做法。”物美便利店負責人鄭伯東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委託加盟通常是由品牌商承擔門店的房租、設備、裝修等費用,但門店的法人是加盟者。門店經營的利潤超過合同約定的業績之後,品牌商與加盟者按照60%上下浮動的比例進行分成。”

  據黎家豪介紹,“在台灣,7-11有兩種加盟形式:一種是特許經營,加盟者需要有自己的門店物業,並且自己投入裝修的資金;另一種是委託加盟,7-11會將自己的門店委託給加盟者經營。在一般情況下,這種加盟者往往是一對夫妻,並且要經過層層面試。”而至於2012年上海地區將採用何種加盟方式,黎家豪表示還需要經過董事會討論才能確定。

  記者獲取到的一份《台灣7-11加盟手冊》中顯示:7-11對加盟者的要求頗為嚴格。對於委託經營而言,加盟申請人必須是夫妻二人同時經營;而對於特許加盟,7-11要求加盟者擁有門店物業(租賃、自有均可)。

  難以想象,7-11引進一位加盟者的嚴格程度,會絲毫不次於招聘一名高層幹部。根據加盟手冊,加盟者首先要在7-11官方網站下載加盟申請表,按照表格填寫相關資料後,再回傳給7-11。如果是特許加盟,7-11還要派專業的選址人員考察加盟者門店所在的商圈。

  “7-11對選址有一套自己的標準。他們傾向於在以下幾個地方開店:有紅綠燈的路口,這個位置不但顧客容易進入,而且也不會造成店舖門口擁擠堵塞的現象;有車站的地方,車站下方的位置相比于車站對面的位置好,因為在下車的位置,顧客購物就省去了過馬路的麻煩,比較方便;有上坡的地方,如果店舖開在下坡的位置上,行人的速度一般比較快,就很容易被顧客忽略;在居民住宅區設立店舖時,則要儘量避免在道路狹窄的地方,以及建築物過於狹長的地方開店。”一位了解7-11選址詳情的人士表示。

  當加盟者初審合格後,7-11總部相關人員還要對申請人進行“家訪”。“ 家訪 的目的主要是了解申請人的家庭背景和收入情況。7-11更加喜歡家境貧寒一點的加盟者,因為他們更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曾經加盟過7-11便利店的台灣商人蘇正賢對記者表示。

  此外,加盟申請人還要經過7-11主管的面談。面談可以讓申請人再次審視評估自己的選擇,也可以讓這些未來指導門店運作的7-11主管們更深入地了解申請人的情況。

  而在經歷層層選拔之後,合格的申請人便可與7-11簽訂加盟預約書,參加培訓,最後進入正式開店流程。

  “分成”模式更能讓加盟者賺錢

  我國的便利店市場主要可分為兩大陣營:一類是以7-11、全家、羅森為代表的外資便利店;一類是以好德、快客、好鄰居、國大365等為代表的內資品牌,兩者在經營模式上截然不同。

  在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黃江明看來,內外資便利店的區別主要在於其盈利模式上。“7-11等外資便利店不向供應商收取進場費,也不收取加盟商的配送費,其盈利主要依靠加盟商的利潤分成。加盟商賺錢越多,便利店總部的盈利也就越大”。

  而內資便利店的盈利模式,則有點類似于大賣場的盈利模式。他們向供應商收取進場費,同時也會向加盟商收取一定的配送費用。在這種模式下,有時候加盟商即便是虧損,總部也能保證利潤。“外資便利店突出單店盈利,而內資便利店則重在規模效應。”黃江明表示,一個能説明問題的例子是:7-11便利店一般有1000多種商品,而國內很多便利店的商品超過了3000種。

  小小的便利店真的需要這麼多品類嗎?根本的原因在於:“多引進商品的品種,總部就可以多收取供應商的加盟費。”黃江明表示。

  內外資便利店兩种經營模式也造成了我國便利店的兩種盈利模式格局:外資便利店數量少,但單店盈利高;本土企業數量多,但單店盈利小。“同樣的面積和地段,外資便利店的利潤甚至是本土企業的兩倍。”上海尚益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總經理胡春才表示。他曾經擔任上海一家便利店企業的副總經理,2004年曾赴日本考察了7-11便利店。

  “7-11在日本和台灣,加盟店佔到了門店總數的95%以上,但國內的便利店企業,其加盟店數目最多的也只佔到50%左右。”胡春才認為,兩者之間加盟店比例的差異,亦源於盈利模式的不同。

  由於便利店總部在商品入場前就已經徵收了供應商的通道費用,從而導致其提供給加盟店貨品時,其貨品價格就已經比較高;另一方面,總部收取的通道費用通常也不會返還給加盟店,因此最終導致加盟店利潤較低,業績不佳。而一些加盟店為了尋求更高利潤,不得不從其他渠道進貨,從而形成了“挂羊頭賣狗肉”的混亂局面。

  胡春才認為,本土便利店的盈利模式容易讓盟主喪失其對加盟店商品來源的把控,從而有可能對品牌産生負面影響。因此,相比較來説,外資便利店的“分成”模式反而更容易讓加盟者賺到錢。

  延伸閱讀

  “7-11”更傾向持有物業的加盟者

  對經營便利店而言,存在著“三年之癢”的週期。當門店經營兩到三年之後,隨著商圈成熟和消費者客流穩定,便利店的銷售才開始趨於穩定。這時,人力、房租等各項成本會越來越高,便利店的業績也將會逐步下滑。

  “大賣場可以通過調整商品結構、改善門店環境等各種方式來擴大銷售,但便利店在這方面的挖潛空間肯定是有限的。”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黃江明告訴記者,“我國房地産價格在2011年下半年出現了下跌趨勢,但商鋪的租金卻在不斷增長。此外,人工、水電等費用也在不斷上漲。這些都讓便利店在未來幾年面臨效益下滑的趨勢”。

  因此,7-11更傾向於自己持有物業的加盟者,那樣加盟商不用負擔房租成本,至少能保證門店是盈利的。

  不過,對於個體投資者來説,黃江明建議:不妨考慮在適當的時候買入商鋪,然後再考慮加盟7-11便利店。這樣不僅可以減少成本的支出,還可以隨著商鋪的增值,擴大自己的綜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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