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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事件曝光後 約7成涉案企業採取"鴕鳥政策"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9日 16: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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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天舉行的“2011中國公共衛生傳播論壇”上,上海交大公共關係研究中心和輿情研究實驗室聯合發佈了《2011中國環境輿情報告》,對2009年至2011年影響較大的100起環境輿情熱點事件進行統計分析,並重點研究了今年環境輿情事件的特點及環境輿情高發原因。

  根據報告,近三年主要環境輿情事件涉及江蘇、浙江、河南等24個省和京、滬、津三個直轄市,其中蘇浙兩省為環境污染輿情事件高發地,中部地區以河南為集中爆發區。從時間上來看,2011年的環境污染事件發生頻率最高,佔三年環境污染輿情事件的66%。在100起樣本案例中,污染來源來自工業污染的事件共計87起。

  報告認為,近年環境輿情高發的原因主要在於:工業高度發展造成環境污染和損傷,處於生態環境問題尤為嚴重的階段;公眾對生活環境要求日益提高,公民權利意識增強;部分政府環保部門執法不力、環境法亟待完善以及法律效力不到位。

  就2011年的企業環境輿情事件分析,約七成企業在環境污染事件曝光後採取“鴕鳥政策”,不採取任何應對措施,或矢口否認,推卸責任。而一些上市公司等“大”企業態度強勢傲慢,反應遲緩,排污屢禁不止。而相關政府部門事前疏于監管,研判不足;事件曝光後,則推諉塞責,溝通能力、信息公開仍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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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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