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此前也曾出臺類似政策,均收效甚微,專家對此次政策效果也持懷疑態度
針對大型零售企業以各種名目向供應商違規收費的問題日前商務部、發改委等五部委再次擊出重拳欲規範。
據悉,五部委12月26日聯合印發了關於《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決定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在全國集中開展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對此,業內人士和專家的看法不一。
再一次大面積清理收費問題
此次清理整頓主要針對利用市場優勢地位向供應商違規收費的超市、百貨店、電器專業店等大型零售企業及其下屬門店。
通知明確規定買斷經營的零售商的主要收入來源是進銷差價,出租櫃臺的零售商的主要收入來源是租金,代理銷售的零售商的主要收入來源是代銷費。根據有關規定,零售商可以收取促銷服務費。在以上費用之外,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的其他所有費用均應納入清理之列。同時,通知還規定了規範促銷服務費和落實明碼標價。
僅僅是表態還是動真格?
五部委曾多次通知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的行為,但一直收效甚微。“由於商超企業違規收費已是行業內的潛規則,很難做到完全杜絕或朝令夕改。”不少被採訪的供應商對於五部委此舉的成效並不看好。
“大型零售商向供應商違規收費的現象是中國商業的毒瘤,有些違規收費甚至超過銷售的利潤,最終導致消費者的利益收到損害。此次五部委整頓大型零售企業的通知只是表了個態,是以往通知的重復,不會有太大的作用和成效。”廣州社科院高級研究員彭澎認為。
不過,粵商研究中心主任、廣東商學院教授王先慶則看好這次五部委發出的通知,“這次是標誌性的,能夠打住大型零售企業違規收費的風氣,並且會結束這種歷史。”
王先慶同時承認,該整頓實施起來頗有難度,一是影響了超市的利益,斷了他們來自供應商的財路;二是零售商和供應商一對一的關係,第三方想要干涉並不容易;第三是因為中國零售商業信用環境依然不完善和不成熟。
孫晶、淩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