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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總署設新聞從業不良行為舉報電話12390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7日 20: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社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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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一些報刊出版單位在記者站及人員管理、新聞采編規範方面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産生惡劣影響等問題,新聞出版總署專門設立全國新聞從業不良行為舉報電話12390、010-65212870和010-65212787,歡迎各界群眾舉報或提供線索。

  新聞出版總署相關負責人表示,報刊出版單位要加強記者站管理,完善記者站報道、通聯和用人制度,對記者站工作進行科學的評估考核,嚴禁聘用不符合任職條件的人員擔任記者站負責人,嚴格禁止記者站自行招聘記者和工作人員,嚴禁記者站從事發行和廣告等經營活動,記者站不能私自設立網站和編發專刊。

  此外,各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報刊主管主辦單位、報刊出版單位要針對記者站管理及新聞采編規範中存在的問題加強對記者隊伍的管理。報刊主管單位要加強對報刊出版單位導向、人員、資産管理,對所管報刊記者站、經營部門、采編人員進行集中檢查清理。對於所管報刊違法違規問題嚴重的主管單位,不再增加新的報刊。對於主管主辦單位不能履行職責,致使報刊出版單位喪失繼續舉辦條件的,由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對該出版單位撤銷登記。

  據悉,各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將以記者站2011年度核驗為抓手,強化記者站管理,根據記者站遵守法律法規情況、年度發稿情況、從業人員資質等進行綜合評估,對達不到要求的記者站進行緩驗和誡勉談話,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徹底或已不具備繼續設站條件的,予以登出登記。

  作者:璩靜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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