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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超市、電器專業店等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取名目繁多的費用、不斷擠壓供應商利潤的行為,商務部、國家發改委等五部委日前聯合下發了《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將從本月起到明年6月對超市、百貨店、電器專業店等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進行清理整頓。最大單店面積超過6000平方米、門店數超過20家,且2010年銷售額超過20億元人民幣的大型零售企業都將納入本次清理整頓範圍。
工作方案明確了不同類型零售商的收入來源,買斷經營的零售商的主要收入來源是進銷差價,出租櫃臺的零售商的主要收入來源是租金,代理銷售的零售商的主要收入來源是代銷費。除按有關規定收取的促銷費外,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的其他所有費用均應納入清理之列,其中包括合同費、搬運費、配送費、節慶費、店慶費、新店開業費、銷售或結賬信息查詢費、刷卡費、條碼費、開戶費、無條件返利等。 對於費用的收取,五部委明確要求採取明碼標價的方式: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的任何費用,應以標價牌、價目表、價格(收費)手冊或者電視顯示屏、電腦查詢、多媒體終端等方式明碼標價,內容應包括收費(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價格)、收費條件等。
事實上,零售企業本應以賺取商品差價為主要盈利模式,隨著進場費越收越多,商場超市向入駐品牌和供應商收取各種費用已成為其主要盈利模式。本報此前進行過多次調查,不少供應商表示,超市向其收取的各種費用和成本總和最高佔商品單價40%。商務部研究院消費經濟部副主任趙萍表示,工作方案有利於促使零售商對供應商收費透明化,促進零售商和供應商之間地位的平等,同時規範零售商之間的不公平及不正當競爭行為,鋻於此前商務部等五部委已多次發佈通知整頓大型零售企業的違規收費,但收效甚微,在業內人士看來,由於商超企業違規收費由來已久,即使企業開始自律,但完全杜絕仍有很大難度。
記者了解到,美國等發達國家的零售商雖然也經歷過“收取進場費牟利”的階段,但該模式目前已幾乎被摒棄。反觀國內,産品從生産到銷售,往往需要經過三級甚至四級經銷商,高昂的物流費用、經銷商的層層套利和零售企業五花八門的進場費,使國內商品的渠道成本遠高於其他國家。這也成為商品價格走高、CPI上漲的助推器。
北京市供貨商聯盟會長、中國商業聯合會零供委副主任姚文華表示,今年商超企業“亂收費現象”仍然存在,而且比較氾濫。“超市向供應商收取配送費、節慶費等違規費用,導致物價被抬高,直接影響到國計民生。政府有關部門積極協調,超市亂收費行為才能有所收斂。”
“羊毛出在羊身上,零售企業‘亂收費’,最終埋單的還是消費者。”有零售業內人士認為,商超企業運營方不應將眼光聚焦在進場費、促銷費上,而應在經營上做足功夫,學習先進的經營方式和經營理念,積極創新,打造自身特色優勢吸引消費者。(記者 崇曉萌 張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