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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洋代管王永慶大房170億股票 子女獲益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7日 09: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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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文洋(左)擔任王月蘭(右)代理人,去年2月將王月蘭名下逾8成股票贈與女友呂安妮(中)及3名子女。據台灣《蘋果日報》

  中新網12月27日電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將王永慶大房王月蘭(92歲)名下8成7的台塑三寶(台塑、臺化、南亞)持股數,于去年2月5日轉讓給自己3名子女王泉仁、王思涵、王泉力及女友呂安妮,贈與股票市值高達170.1億元(新台幣,下同)。

  王文洋昨(25日)透過委任律師李文中證實:“基於王月蘭的意思代替王月蘭將名下資産贈與王思涵等4人,對於贈與總股數則不予以評論。”

  對此,有人提出質疑2008年6月王月蘭被診斷失智且無法自行簽名,如何“贈與”名下8成7三寶持股給王思涵等4人?若王文洋以王月蘭代理人身份轉贈她名下資産給自己子女,恐有自肥之嫌,因此未以代理人身份在契約書上簽名蓋章。

  王永慶三房委任律師宋耀明上周指出,代理人責任應是確保受代理人利益,若代理人將受代理人資産轉讓給自己或自己子女,等同侵害受代理人權益,恐有違法之嫌。王永慶三房李寶珠次女王瑞瑜則以“宏敏積欠王月蘭8.2億債權是王月蘭資産,他們不能連這個都轉給王思涵等人,總要留錢給王月蘭養老吧,這是王月蘭的”間接回應。

  針對質疑,李文中代王文洋表示:“不評論轉讓多少張數,但王月蘭取得全部財産為150余億元(應為王永慶過世時2008年10月15日估算),且須扣除王瑞瑜(三房次女)擔任負責人的宏敏公司刻意不交付8億余元,絕非爆料者所言300億元,應予澄清。”

  李文中強調,王文洋于2005年取得王月蘭授權書,可全權處分(如交易、贈與)她名下資産,且王文洋與大媽情同母子,身為代理人依法為大媽爭取遺産並按其意思處理財産,“沒有違法”。

  至於是否涉及自肥,台北地院民事庭一位法官説,王月蘭當初與王文洋簽訂授權書中,已將“民法”規定須特別授權程序的行為,包括財産買賣、贈與及所有權移轉等權限,以條列方式授權王文洋行使,“所以王文洋的確可代理王月蘭,處分她名下所有財産。”

  王月蘭資産轉移大事記

  2005/08/02:王文洋取得王月蘭授權,可全權處分王月蘭資産。

  2008/06/16:王月蘭經醫院診斷有失智症。

  2008/10/15:王永慶考察台塑美國公司期間驟逝。

  2009/06-2010/10:家族達成共識,王永慶約600億市值遺産中,夫妻差額請求權由王月蘭提出,取得約300億元,再將其150億元贈與二房楊嬌三房李寶珠各75億元,兩人表達可繼承資産直接由王月蘭贈與楊、李近40名親友。其間,王月蘭于2010年2月5日及8日將其三寶87%股權,贈王文洋3名子女及女友呂安妮,贈與稅14.74億。

  2010/11/11:王永慶遺産全數分割完畢並過戶,王月蘭完成手續,贈與稅13.05億元,其名下仍有4.75萬張台塑、11.44萬張南亞及10.28萬張臺化股票,以當日市值估算約230億元。

  2011/12/26:王文洋透過律師李文中向台灣《蘋果日報》證實,王文洋基於王月蘭授權,代她將名下持股贈與上述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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