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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日前聯合印發通知,決定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在全國集中開展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
此次清理整頓主要針對利用市場優勢地位向供應商違規收費的超市、百貨店、電器專業店等大型零售企業及其下屬門店。清理整頓的零售企業,其最大單店面積超過6000平方米(含)、門店數超過20家(含),且2010年銷售額超過20億元人民幣(含)。對於供應商反映存在違規收費行為的其他零售企業,也可納入清理整頓範圍。
清理整頓的內容主要包括:規範零售商收取使用促銷服務收費行為、禁止各種違規收費行為、零售商向供應商收費要落實明碼標價要求等。
《經濟參考報》此前曾就零售商違規向供應商收取通道費的情況進行過深入調研。調研顯示,進店費、上架費、促銷費、店慶費等各種名目的鉅額通道費已經成為供應商企業難以掙脫的“枷鎖”。而且,通道費間接推高商品價格,已經成為隱藏在高物價背後的“黑洞”。因為這項成本被層層加碼,最終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以百貨商場渠道為例,各種名目的公關費再加上商場合同中要求的公開進店費、經營返點、各種管理費、促銷費等等,一件商品最終售價的40%-50%都被商場賺取了。
與此同時,收取通道費已經成為零售企業重要的盈利模式。不少上市零售企業的年報均顯示,近些年,通道費的收入已經超過了其主營業務(進銷差價)的收入。
北京工商大學貿易系主任洪濤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大型企業不論是從賣場規模、數量還是銷售額都佔到絕對比例,它的每一個動作都會給上下游供應商造成一定的影響。這次整頓有助於降低中小企業供應商的成本。
不過,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副院長劉向東表示,不合理的通道費很難能與現實剝離開,這次通道費的整頓效果還不是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