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商報訊(記者 崇曉萌)商務部于上月23日發佈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已于上週末截止徵求意見。在公眾的反饋意見中,懲罰金額小、違規成本低被多次提及。有的商家還建議適當提高高消費行業預付卡的限額。
在商務部網站“徵求意見”專欄中,共有38條來自社會各界的反饋意見。其中多條意見中提到,《徵求意見稿》中“罰則”一章的懲罰違規力度不足。
《徵求意見稿》中界定,“重點發卡企業”為年營業收入批發和零售業在5000萬元以上,住宿和餐飲業在2000萬元以上企業,其餘為非重點發卡企業。《徵求意見稿》第六章五十二條提到,非重點發卡企業違規罰款金額為1萬元以下,重點發卡企業違規罰款金額為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記者注意到,在所有懲罰措施中,最高罰款金額僅為3萬元。
廣東省某企業代表認為,行政處罰執行是否到位,關鍵是要加大對基層部門人員編制和專項工作經費保障,建立比較專業的執法隊伍。《徵求意見稿》中體現的行政處罰力度較輕,建議考慮引進其他方式補充,加大打擊違規、違法的懲治力度。
“《徵求意見稿》對違規操作者懲罰力度太低。”北京某西餐廳負責人范先生認為,商務部應該借鑒西方發達國家政策,沒收非法所得,並處涉案金額2-5倍罰款,提高違規成本才有管理力度!
與公民關注點稍有不同,發卡商家則更加關注發行與服務、業務管理相關條例。華潤萬家、沃爾瑪、佰草集等企業在退款流程、卡內金額有效期、單張記名卡資金限額等方面提出建議。
佰草集公司代表認為,對於部分高檔服務商家來説,5000元限額太小。“建議商務部對高檔行業和低檔行業做出區分,才能更有利於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
不過,商務部研究院消費經濟部副主任趙萍認為,懲罰的目的並非是將企業“罰倒”,而是對企業産生警示作用。“現在預付卡管理還處於探索階段,辦法執行的目的應該是讓企業建立起自己的誠信體系。”
此外,趙萍表示,《徵求意見稿》獲得諸多回應和反饋,原則上正式發佈的管理辦法會有所改動,但必須以可操作性為前提。“由於預付卡管理辦法剛剛出臺,此前並沒有類似規定的基礎和積累,如果過於細分,操作難度會比較大,難以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