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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熱感冒片”
近期天氣變化頻繁,市民頭疼腦熱的小毛病增多,市民付小姐就不小心感冒了,然而,當她去買感冒藥時,卻遇上了一件怪事。
付小姐告訴記者,她一直是老字號“同仁堂”的忠實粉絲,也喜歡買“同仁堂”生産的藥。患上感冒後,她得知在南昌也新開了一家“同仁堂”藥店,於是在12月11日趕到八一大道371號“北京同仁堂”藥店購買了價值177.40元人民幣的藥品。
當天晚上,付小姐拿起從該店購買的標示為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制藥廠生産的“解熱感冒片”準備服藥,不料意外發現盒子底部標注的生産日期竟是2008年5月13日,有效期至2011年4月,居然過期大半年。於是付小姐立即電話聯絡了藥店方面。第二天下午,藥店方面派人來到付小姐家裏,看過藥品後,表示是過期藥品,並問付小姐是不是有購買藥品的小票。付小姐告知對方,當時藥店的設備壞了,只有一張銀行刷卡票據。而且票據上寫的商戶名稱是“南昌市西湖區濟仁堂食品店”。12月12日晚,付小姐得到藥店方面的回復是:過期藥不是該藥店賣出的。
12月13日下午,記者和付小姐找到東湖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備案,並且與正在外面執法的該局藥品科胡科長取得聯絡。經過調查後發現,該藥店是今年12月3日開張營業的。藥店負責客戶服務的曾經理表示,藥店進貨有嚴格的管理程序,是不會出現過期藥品現象,通過調取商品銷售查詢單後發現,該藥店開業以來,一共賣出兩瓶“解熱感冒片”,批號是0122009,而付小姐購買的“解熱感冒片”批號為8122278。對於票據上寫的商戶名稱是“南昌市西湖區濟仁堂食品店”,曾經理解釋是,藥店新開業,有些東西還在完善當中。
經過協商,藥店方面為付小姐更換了一瓶新藥。同時,藥店方面表示今後將更加注重藥品進貨和銷售的把關,做好對顧客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