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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5日 來源:財政部新聞辦公室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12月25日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指出,2011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各級財政部門緊緊圍繞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頑強拼搏,努力工作,積極發揮財政職能作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為實現“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良好開局做出了積極貢獻。全年財政收支預算圓滿完成,各方面財政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績。
一是堅持穩物價擴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保持物價穩定,大力支持糧食、木本油料和蔬菜生産能力建設,穩定成品油、化肥等供應,加大對生豬生産的扶持力度,加強儲備物資市場調控。積極擴大國內需求,進一步提高城鄉低收入群體的收入,健全家電下鄉和以舊換新政策,政府投資優先保證重點在建續建項目資金需求。實施結構性減稅,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並調整稅率結構,對部分小微企業繼續實行所得稅優惠政策,出臺提高增值稅、營業稅起徵點等一系列稅費減免政策,對600多種資源性、基礎原材料和關鍵零部件實施較低的年度進口暫定稅率,開展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改革試點。通過不斷加強和改善財政宏觀調控,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成果,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保持良好態勢。
二是堅持增投入強機制,加快農村改革發展。促進農業發展,加快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完善産糧(油)大縣獎勵政策,全額取消主産區糧食風險基金配套並增加資金解決糧食風險基金缺口,全面推進農業綜合開發,紮實做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提高農民收入水平,增加對種糧農民的各項補貼規模,落實生豬補貼政策,穩步提高小麥、稻穀最低收購價。加大扶貧開發投入力度,構建財政綜合扶貧政策體系,2011年在財政專項扶貧、農村低保等保障民生政策、支持農業生産政策等七個方面,中央財政用於農村貧困地區使貧困農民直接受益的綜合扶貧投入約2272億元。加大農村綜合改革力度,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基本完成,全面實施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通過紮實實施上述政策措施,不僅鞏固了農業農村的好形勢,也為穩定物價提供了有力保障。預計2011年中央財政“三農”支出10408.6億元,增長21.3%。
三是堅持調結構轉方式,推動經濟增長質量進一步提高。大力支持科技創新,加快實施科技重大專項,推動國家重點實驗室和科研機構能力建設。加快戰略性新興産業和服務業發展,繼續增加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鼓勵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加強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推進重點節能工程建設,完善節能減排資金政策,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示範,支持實施金太陽工程。強化重金屬污染以及重點地區和流域生態綜合治理,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擴大到17個省份。在主要牧區省份全面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認真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的扶持力度進一步加大,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和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範圍繼續擴大,增加對地方均衡性轉移支付規模。預計2011年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39716億元,增長22.8%。
四是堅持保民生促和諧,支持社會事業加快發展。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推動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落實義務教育學校、公共衛生和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加快教育改革發展,支持學前教育發展,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水平,在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開展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年人均不低於200元,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在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提高到25元,積極推進公立醫院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覆蓋範圍擴大到60%以上地區,連續7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進一步健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落實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政策。加強住房保障工作,大幅增加財政資金投入,認真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鼓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全年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400萬套以上,新開工1000萬套的目標任務已經完成。推動文化事業發展,保障公益性文化設施免費開放,支持實施各項重點文化惠民工程,加強文化遺産保護和文化精品創作,強化國有文化企業資産管理。
五是堅持推改革建制度,不斷完善公共財政體系。深化財政體制改革,繼續優化轉移支付結構,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範圍。全面取消預算外資金,所有政府性收入都納入預算管理。開展地方政府按核定規模自行發債試點。深入實施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等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積極推進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出臺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改革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原油、天然氣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統一了內外資企業的油氣資源稅制度。
六是堅持強兩基促兩化,進一步提高財政管理績效。著力加強財政管理基礎工作和基層建設,全面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財政管理績效進一步提高。加強兩基建設,基本支出實物費用定額試點擴大到全部中央行政單位,制定發佈小企業會計準則,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鄉鎮財政就地就近實施監管的優勢得到較好發揮。完善財政法律法規體系,出臺車船稅法,修訂個人所得稅法和資源稅暫行條例,修改預算法、註冊會計師法以及資産評估立法取得積極進展,增值稅法等立法工作穩步推進,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條例、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財政規章制訂工作有序開展。強化預算編制和執行管理,細化公共財政預算編制,加強預算編制與預算執行、結轉結余資金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資産管理的有機結合,狠抓預算支出執行管理。加強財政監督,覆蓋所有政府性資金和財政運行全過程的監督機制不斷健全,強化“三農”、醫改等重點民生資金的監督,全面清理整頓財政專戶,深入推進“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增強預算透明度,中央財政預決算公開內容更加細化,首次向社會公開中央財政2010年度行政經費支出總額、“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以及201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情況,部門預決算公開穩步推進。嚴格債務管理,規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債務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應用支撐平臺在地市財政部門全面推廣實施,預算管理、國庫集中支付等業務系統的技術支撐能力進一步提升。
七是堅持多協調廣合作,增強我國在國際財經事務中的影響力。加強與二十國集團中其他國家的財金合作,積極參與制定衡量過度外部失衡的“參考性指南”。強化各方政策協調,推動深化財金、貿易和投資合作。積極發揮在國際組織中的作用,進一步增強我國在國際發展援助及其規則制訂方面的話語權。加強氣候變化融資國際談判和磋商,維護我國和發展中國家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