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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綜合報道】工信部、農業部、商務部、衞生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六部委日前聯合發佈公告,宣佈自即日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生産和銷售萊克多巴胺。萊克多巴胺俗稱“瘦肉精”。
此前,農業部等五部委曾下發《關於開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飼料清查收繳工作的通知》,決定集中開展為期兩個月的“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飼料清查收繳行動。
商務部早在2009年就發佈通知,宣佈自2009年12月9日起,禁止進出口萊克多巴胺和鹽酸萊克多巴胺。
以下為公告全文:
根據《國務院關於發佈實施<促進産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依據《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11第9號)的有關規定,自即日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生産和銷售萊克多巴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