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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姍姍
距離歐盟強制將航空業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ETS)的時間已經不足2周,歐盟最高法院對美國航企就此進行起訴的駁回,令全球的航空公司再次蒙上了一層陰影。
當地時間12月21日,歐盟法院作出裁定,稱歐盟將要實施的ETS政策並未違反相關國際法,也不違反有關領空開放的協議。這也意味著,儘管已經遭到全球至少43個國家的公開反對,原定於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ETS,仍會按計劃推進。
2008年11月19日,歐盟議會和歐盟委員會通過新法案,決定將國際航空業納入到歐盟ETS體系之中,自2012年1月1日起,所有在歐盟境內機場起降的航班,全程排放的二氧化碳都將納入歐洲排放交易體系,繳納排放稅。
如果ETS得以實行,我國國營、私營及港澳共33家航空公司將被納入名單。中國航空運輸協會秘書長魏振中曾預計,2012年ETS給內地航空公司增加的成本將為8億元人民幣,到2020年時則將迅速增至30億元人民幣。
據國際航協昨天發佈的報告,如果ETS實施,預計2012年初始徵收碳排放稅成本為9億歐元,2020年將上漲到28億歐元。而上升的成本還有可能轉嫁給消費者,高漲的票價又有可能引發需求的下降。
此前,美國、俄羅斯、中國等已經紛紛表示對歐盟的上述措施的強烈反對。美國航空運輸協會與美國三大航空公司甚至向歐盟提出訴訟,認為歐盟碳管制違反《芝加哥公約》、《京都議定書》以及歐美“開放天空”雙邊協定,並強烈反對並取消歐盟單方收取碳排放費的計劃。
不過,這一訴訟最終被駁回。據記者了解,目前中航協也在協助國航等國內航企做起訴歐盟ETS的準備。
對此,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副秘書長柴海波昨天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中方已經獲知美國航企起訴被駁回的消息並在研究下一步的形勢。目前,中方的起訴仍在準備之中,不過也會根據美方被駁回的理由做一些調整,“中方明確反對ETS的態度沒有改變。此外,民航局、發改委、財政部等有關部委也在聯合研究相應對策及可能的反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美方起訴歐盟ETS被駁回的同時,美國政府也開始要求9家歐盟航空公司提供碳排放的相關數據。對此,業內人士預計,美國政府可能是在評估ETS對美、歐航空公司的影響,或者準備實施報復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