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美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歷史性裁決停徵反補貼稅
12月19日,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就《GPX國際輪胎公司和河北興茂輪胎有限公司訴美國政府案》做出判決:在非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財政援助不能夠被認為是補貼。這一歷史性的裁決意味著,自2006年美國商務部重啟對華反補貼調查以來,做出的30宗反補貼決定均不符合美國法律。
昨天,針對河北興茂輪胎公司訴美國政府徵反補貼稅取得勝利一案,商務部表示,美方多年來對中國進行的反補貼調查既違反世貿規則,也沒有美國法律依據,希望美方儘快糾正其在不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情況下對中國産品進行反補貼調查的錯誤做法。
商務部公平貿易局負責人昨天表示,自2006年11月以來,美商務部對中國産品發起30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這種濫用貿易救濟措施是典型的貿易保護主義做法,構成了對中國企業的不公平待遇,損害了中國企業正當權益。
該負責人表示,儘管該案訴訟法律程序尚未完結,但中方希望美方能夠遵守法律和規則,尊重美國司法判決,儘快糾正其在不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情況下對中國産品進行反補貼調查的錯誤做法。
■事件回放
中方多年鬥爭抗辯意見終獲支持
該案事發于2007年6月,當時美國廠商Titan聯合工會工人提出申訴,要求對中國輪胎産品徵收反傾銷稅。2008年8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佈終裁結果:對河北興茂、貴州輪胎、天津聯合3家企業徵收幅度分別為14%、2.45%、6.85%的反補貼稅;對其他23家單獨應訴企業徵收稅率為12.58%,未應訴企業懲罰性稅率為210.48%。河北興茂及其美國母公司GPX不服,隨即進行申訴。
商務部公平貿易局負責人昨天介紹,世貿組織上訴機構于2011年3月11日裁定美方涉案雙反措施違反世貿規則。同時,中方認為美方做法也缺乏美國國內法依據。2008年9月,河北興茂等中國企業將美商務部訴至美國際貿易法院,商務部代表中國政府以“原告介入方”身份參加訴訟。2010年10月,美國際貿易法院做出判決要求美國商務部停止徵收對中國涉案企業的反補貼稅。2010年11月29日,美商務部將該案上訴至美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經過一年的審理,美上訴法院做出判決,完全支持了中方的抗辯意見。(記者胡笑紅 李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