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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出動警力150余名,在全市範圍開展打擊非法經營統一行動,共搗毀非法經營證券犯罪窩點7個,現場控制非法經營證劵從業人員103人,涉案金額1450余萬元。
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獲悉,由於深圳警方近期不斷加大打擊證券犯罪力度,許多從事非法經營證券犯罪的團夥隱匿到了深圳市寶安、龍崗等區域的城中村內,並且不再單一經營“推薦股票分成”,而是開始經營非法“商品期貨交易”、“海外基金銷售”等業務。
在寶安區民治街一某非法經營窩點內,辦案民警介紹,這家公司實為網絡公司,卻從事非法證券經營。從2009年開始,該公司老闆黃某在未經工商登記的情況下,在龍華租賃農民房,招聘業務員經營“薦股分成”業務,從非法途徑收買客戶電話資料後撥打電話薦股,收取客戶盈利的30%。
2011年由於股市不斷下跌,該公司開始轉向非法“商品現貨交易”業務,代理了4家國內“商品現貨交易所”在深圳招攬客戶開戶並進行“商品現貨交易”。該公司從客戶每手交易手續費中提取75%作為返傭,僅此一項每月非法所得就有10多萬元。同時該公司還代理客戶操盤買賣,收取客戶盈利的30%;代理香港某公司在國內發售5隻“海外基金”,要求認購基金的客戶將資金打入香港公司賬戶,並承諾年收益至少15%。這些基金均無境內銷售許可,也沒有任何資金監管措施,客戶的資金安全與收益根本無法保障。該公司卻在銷售後收取基金銷售金額10%至30%的返傭,遠遠超出國內正規基金公司的返傭比例。
記者在現場發現,該公司30多名員工僅有初高中學歷,無一人具有證券、期貨、基金從業資格。一名公司員工告訴記者,所有業務員向客戶推薦的股票,都是公司老闆黃某憑自己的經驗分析推薦的。公司業務全靠打電話拉攏客戶,公司對每個業務員均會進行電話“話術”培訓,並假冒投資公司名義邀請客戶到五星級酒店參加“投資産品推介會”。為招徠客戶,誇大投資“商品現貨”與“海外基金”的盈利,然而80%以上的“商品現貨”投資者都會虧損,只有該代理公司穩賺不賠。(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