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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處廣東省中山市東鳳鎮的廣東美的環境電器製造有限公司,擁有員工約1萬名,是全球最大的環境電器製造基地,但卻被群眾稱為“欠保大戶”,原本屬於農民工“救命錢”的社保,該企業的繳保比例不足四成。對此,中山市人社局則聲稱,該做的工作都做了,繼而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就算我們不作為吧,我們認了。”(12月17日《京華時報》)
中山美的公司之所以會大量欠繳職工社保,顯然並不是因為企業“差錢”據介紹,“美的在東鳳鎮是絕對的納稅大戶,近年來每年上繳稅收超過1.6億元”,也並非如當地勞動部門所説的“農民工心疼錢,每個月要繳一兩百元錢,不願意參保”記者調查發現,中山美的周邊的許多其他企業,由於“宣傳工作到位,辦理過程簡便週到”,“員工參保率均為100%”。
而真正的原因在於,企業自身的利益衝動與地方政府的姑息縱容。這誠如當地業內人士指出的,“偷漏員工社保背後,隱藏著一個巨大的利益鏈條:企業和地方是獲利方,地方將普通工人的社保福利,當做"優惠政策"送給納稅大戶,而企業則因此每年"節省"鉅額社保支出”。這意味著,“欠繳社保”實際上是企業與地方政府基於各自私利合謀的結果雙方拿第三方的職工基本權益、社保福祉作為籌碼、犧牲品,企業得到了“支出節省”,地方政府則收穫了稅收和GDP。
作為以“逐利”為天性的企業,心存這種邏輯、實施這種行為,或許並非完全不可理喻,但是以從事“公共服務”、捍衛“公共利益”為天職的地方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也默認奉行這種邏輯和行為,拿員工社保去“優惠”、獻媚于企業,就實在是顯得太過不堪了。
依據《社會保險法》,“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未履行社會保險法定職責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國家工作人員在社會保險管理、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意味著,及時足額追繳企業社保欠費,實乃政府社保管理機構的法定職責,若未能依法履行這樣的職責,相關機構和工作人員,不僅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還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處分直至刑事追究的法律責任。
因此,對於上述中山美的的“欠保”事件,不僅要追究當事企業的欠繳責任,更要嚴查嚴究相關政府機構和人員的失職瀆職責任,而要做到這一點,顯然不是一句含糊其辭的“就算我們不作為吧,我們認了”的簡單自我表白,就能輕鬆打發的。
(作者係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