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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部門已徵求意見 物流企業土地稅賦有望降低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0日 09: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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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9日舉行的“第九屆中國物流企業家年會”上,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會長何黎明透露,我國物流企業土地使用稅稅賦有望降低。財政部及國稅總局已經對此問題進行研究,並廣泛聽取了企業的意見,對企業的稅賦進行了測算。

  行業承壓土地使用稅

  根據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大型城市的土地使用稅年稅為1.5-30元/平方米,較2006年前的0.5-10元/平方米大幅提高。

  “土地使用稅率調高後,物流企業特別是倉儲企業的稅收有明顯的提高。普遍來看,物流企業土地使用稅增加了3倍,極端例子,有的企業土地使用稅一下增加了十幾倍,有的企業稅收增加了上千萬。”何黎明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物流企業本身利潤很低,土地使用稅上調令企業倍感壓力。”

  今年6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工作,提出了推動物流業發展的8項政策措施。這8項措施被業界普遍稱為推動物流業快速健康發展的“國八條”。其中特別強調要切實降低物流企業的稅賦。在這樣的精神下,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向國務院提交了《關於完善物流土地使用稅的建議》。

  然而,物流企業土地使用成本較高不僅僅是因為土地使用稅的調整。廈門象嶼集團董事長王龍雛告訴中國證券報:“由於倉儲物流企業需要很多土地,但是地方政府害怕企業圈地之後搞房地産開發,多要求物流企業每平米土地産生的稅收需要跟投資企業所産生的稅收一致。”

  王龍雛認為,對於製造企業來説,物流環境是比地方政府的優惠政策更為重要的軟實力,地方政府應該對物流企業有更為明確的定位。

  增值稅改細則待完善

  今年11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明確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

  其中,交通運輸業適用11%的稅率,航空服務、港口碼頭服務等物流輔助服務企業適用6%的稅率。

  “目前企業仍感覺試點方案中的實施細則可操作性不強,物流企業非常關注的用油成本、過路過橋費成本能否抵扣,如果物流企業將貨物外包出去,外包商是私人而無法開具增值稅發票時該如何解決等,這些問題在實施細則中都沒有予以明確。”一位物流企業有關負責人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

  據了解,自2005年起,經國家發改委推薦,國家稅務總局先後確認了七批企業為試點物流企業,確定為試點的企業可以享受營業稅差額納稅的政策,其中運輸企業的營業稅稅率為3%。而進行增值稅改革試點後,據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測算,試點物流企業的稅賦普遍要增加123%。(孟斯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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