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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網12月20日消息:據《東方早報(博客,微博)》報道,盜用他人證券賬戶,非法獲利10余萬元。昨天上午,靜安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孫繼武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罰金7萬元。
此案中,31歲的孫繼武使用初始密碼對某證券公司2000余名客戶的證券資金賬戶一一進行測試,獲取了20余個仍使用初始密碼的證券資金賬戶控制權。再用假身份開戶與上述20余個資金賬戶進行“高拋低吸”、“低拋高吸”來回做差價,從中非法獲利13.9萬元。
用初始密碼逐一測試現年31歲的孫繼武,係本市無業人員。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他,于1999年4月因犯搶劫罪被判刑9年。刑滿釋放後,他仍不務正業。
據檢察機關指控,2010年7月至12月間,孫繼武多次登錄某證券公司下屬營業部的網上證券交易系統,使用該營業部的初始密碼,逐一對該營業部2000余名客戶的證券資金賬戶進行測試,非法獲取了林某等20余名仍使用初始密碼的客戶的證券資金賬戶控制權。
高拋低吸賺差價
此後,孫繼武以150元至200元的價格,買了5個賬戶,其中3個賬戶是以他人的真實身份證開戶。
孫繼武通過銀行將一定資金轉賬存入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以市場價購入一些企業債券,之後將這些債券以高於市場價10%左右的價格委託賣出。與此同時,孫繼武用受害人賬戶中拋售股票等獲得的資金以上述高於市場10%的價格接手。由於沒有人會以高於市場價10%的價格要求購進這種債券,所以交易必定成功;而孫繼武手中的債券必然是賣給受害人,如此一筆交易就賺進10%的差價。交易完成後,他再將受害人高價購進的債券以市場價委託賣出獲得資金,如此重復進行,受害人資金不斷虧損,而他則順理成章從掌控賬戶的第三方存管銀行賬戶提款。
檢方資料顯示,孫繼武採用上述手法反復進行交易,非法獲利共計13.9萬元。2010年12月,因其掌控的證券資金賬戶交易異常,證券公司報警。同年12月22日孫繼武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後他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