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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19日訊 據西昌鐵路公安處消息,2012年春運即將來臨,為了您的安全,西昌鐵路警方向您介紹有關旅行安全常識,哪些物品不能進站上車:
什麼是危險品?危險品的種類?攜帶危險品進站上車將受何種處罰?旅客攜帶了危險品應怎麼辦?
危險品是指具有殺傷、爆炸、毒害和放射性等性能,在管理失當的情況下,易引起重大傷亡和物質嚴重損毀並導致公眾心理恐懼,危害公共安全和社會安全,同時又是社會生活不可缺少的物品。
公安機關管理的危險品主要有: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民用爆炸物品(鞭炮、發令紙、雷管、炸藥)、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如香蕉水、汽油、煤油等)。攜帶危險品進站上車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攜帶者,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三十一條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公安機關的管制刀具有那些?對攜帶管制刀具的旅客應該怎麼辦?
公安機關的管制刀具有:匕首、三棱刀、帶有起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對查獲的生活刀具和長大鐵器,要交車站和列車工作人員集中保管,到站或返回後返還。對非因工作生産需要未辦理許可證、佩帶證進入公共場所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處以警告、200元以下罰款或10日以下拘留處罰。
如果您攜帶了危險品,請在進站上車前與值勤民警或車站工作人員聯絡,以便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