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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售假羊毛衫換來天價罰單 得利一萬罰千萬惹爭議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19日 10: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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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衣服吊牌定罪 湖南一農民被處罰金2151萬元

  去年的12月15日,湖南省桂陽縣農民李清在湖南郴州被內蒙古鄂爾多斯警方帶走,因為他開的服裝店裏專賣假冒的羊毛衫。目前,李清被鄂爾多斯中級人民法院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151萬元。賣假貨,得利一萬,判罰千萬。此事在網上曝光後,“天價”罰金引發爭議。

  網上售假判罰千萬

  2010年8月,李清在親友幫助下開始做服裝生意,他在郴州市一市場經營羊毛衫。李清通過進貨渠道,在浙江省桐鄉市的小作坊訂了一批貼有“鄂爾多斯”、“恒源祥”等商標的假冒羊毛衫,在網上出售。

  當年12月15日,內蒙古鄂爾多斯公安局經偵支隊派人來店舖將李清等人抓走,並扣押店內全部服裝和銷售用電腦,理由是“涉嫌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罪”。

  法院認定的事實是,警方在李清店內扣押吊牌價每件為2180元的假冒“鄂爾多斯”羊毛衫4351件,吊牌價每件為1680元的假冒“鄂爾多斯”羊毛衫17403件,吊牌價每件為968元的假冒“恒源祥”羊毛衫4433件,共計26187件,標價法院認定為“非法經營數額”共計4300多萬元。最終,李清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151萬元。

  都是吊牌價惹的禍

  17日晚,記者幾經輾轉找到了李清妻子李紅英的電話,從電話裏記者聽出了委屈、無辜,甚至還透出幾分無奈。從李紅英的口中記者得知,每件賣出的價格大概在140元上下,而這些羊毛衫上挂著的標牌價格則都在1500元左右。然而,就是這吊牌上的價格,卻成為法院判處李清2151萬元鉅額罰金的依據。

  對於這一判決結果,李清的辯護律師王福奎説,李清一共才銷售了6萬元的貨品,盈利才1萬元。吊牌價比平均售價多出10倍之多。法院認為,侵權商品的實際銷售金額無法查清,因此適用“吊牌標價”。目前,此案已上訴至內蒙古高院。

  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專家阮齊林教授認為,從刑法的規定上來看,以吊牌價作為認定非法經營數額的依據有些牽強。雖然對假冒註冊商標罪的罰金數額、罰金的上限,法律沒有具體的規定,但就此案而言,2151萬元的處罰還是有些過分。

  一百輩子也還不起

  現在的李紅英十分後悔。她説,如果當初知道賣假羊毛衫能招來這麼大的禍患,他們説什麼也不會開那個店的。李紅英説:“2100多萬元,我就算十輩子、一百輩子也還不起。”然而,不知法、不懂法,不能成為觸犯法律的藉口。李清和李紅英夫婦,已經為他們的犯罪行為付出了代價。只是這一代價是不是有些過於沉重?

  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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