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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著名商標金龍魚牌製作劣質食用油,通過副食商店銷售給市民,真假油之間的香味和顏色都很接近。昨日筆者獲悉,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五名嫌疑人,他們分別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以及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
2011年8月份,廣東省揭東縣籍的大坤(化名)在本市大朗鎮新馬蓮村租用兩個廠房用於生産假冒金龍魚牌食用油。他從附近各地購買製造劣質油的原材料,通過簡單勾兌、灌裝製作成劣質食用油,並貼上“金龍魚”商標。這樣製作而成的油,與真正的“金龍魚花生油”在香味和顏色上都很相似。這些油主要銷往樟木頭、大嶺山、黃江等地。到案發時,總銷售金額達55萬元。
在大嶺山和樟木頭經營副食店的阿南(化名),聘用自己的親戚小祥(化名)、阿珠(化名)、阿嬋(化名)當員工,他們負責將從阿南處以低價購得這些假冒金龍魚牌食用油銷售給附近的居民,銷售貨值超過10萬元。
工商局在檢查時發現阿南所銷售的是假冒的金龍魚牌食用油,就立即進行查封,並根據阿南提供的情況,將大坤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