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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分紅門"又起波瀾 深證監局著手調查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15日 10: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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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隔一年有餘,國內首例基金分紅案又起波瀾。針對基金持有人二次上書證監會要求徹查南方基金違約不分紅一事,深圳證監局12日已經做出反應,著手進行調查。

  過去兩年多裏,南方基金“分紅門”就像一局下不完的棋。

  2009年,南方穩健2號基金的持有人袁近秋,就該基金2007年度的基金分紅問題,對南方基金公司提出仲裁申請,要求南方基金賠償其紅利損失及相應利息共計6.6萬元,退還管理費2000多元。

  2010年3月,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駁回了袁近秋的賠償請求。袁近秋不服該裁決的部分內容,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後北京市一中院駁回他的撤裁申請。袁近秋在2010年4月向證監會申請對南方基金進行行政處罰,該申請也石沉大海。

  近日,此事又起波瀾。2011年12月,基民趙某再次向證監會申請處罰南方基金。據申請人的代理律師張遠忠透露,他于12月8日正式向中國證監會遞交了投訴申請,與上次不同的是,僅兩個工作日之後,深圳證監局12日就來電要求申請人和代理人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以及相關的通訊地址。

  張遠忠提交的申請行政處罰書顯示,在2007年末,南方穩健2號基金共實現可分配收益高達97.35億元,折合每份可分收益0.6959元之時,卻絲毫未分,違反了合同關於全年分配比例不低於年度可分配收益90%的分紅約定。隨著市場下跌,該基金的收益已經大幅縮水,2008年度虧損91億元,當時的凈值曾跌至0.68元附近,2008年的分紅已成泡影。

  張遠忠表示,為了幫助極個別基金公司樹立“守約意識”,他代表基金持有人向證監會遞交《行政處罰申請書》,再次要求證監會對南方基金公司違約不分紅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調查顯示:

  九成基民認為

  有紅不分不合理

  基民“誓不低頭”的背後,是對基金行業“鐵公雞”的不滿和抵制。據統計,在700余只可比基金中,有超過200隻(A/B/C類分開統計)老基金自成立以來從未分過紅。“市場不好沒錢賺不分紅也就罷了,在A股這種缺乏長期投資價值的市場中,基金公司為了維持規模多收管理費,賺了錢也賴著不分紅實在説不過去!”基民小周抱怨道。

  有調查顯示,90%的受訪投資者認為南方基金上述不分紅的做法不合理。

  觀點

  “分紅門”倒逼

  基民維權機制

  基民兩年多來就南方“分紅門”孜孜以求的背後則反映出,在基金公司和基金投資者實力不對等的情況下,持有人權利被虛化。

  “基金管理人主導了基金的主要管理事務,基金託管人幾乎無需介入基金管理事務。而基民的權利幾乎都屬於宣示性權利,法律沒有提供基金份額持有人自我救濟的途徑。”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葉林指出。

  投資者希望“分紅門”能夠倒逼基民維權機制的完善,而持有人權利被虛化的現象已引起了高層的關注。證監會基金部副主任洪磊曾透露,新《基金法》將降低基金持有人參與大會的門檻,並探索設立公司型基金,完善投資者對於基金管理人的激勵約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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