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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團購頻現“陷阱”,消費者難免被“忽悠”。記者昨日從市工商局獲悉,本市自9月底深入開展團購網站整治工作,至今共對本市登記的各類團購網站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18份,立案查處31件。
團購網站整治過程中,本市工商部門查處了一批典型的網絡團購違法案件——
■ 北京窩窩團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上海窩愛信息技術分公司虛假宣傳案(未結案)
今年1月下旬,當事人和自然人胡立簽訂“窩窩團營銷服務合同”,合作開展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方面的團購業務。2011年1月30日至2月10日團購期間,當事人在“窩窩團”團購網站上發佈包含以下內容的團購信息:“我要學車!我要買車!僅200元,原價1200元的駕校優惠券!憑窩窩券到駕校地址再支付2600元!即可從菜鳥級新手變身為資深老手”;“五汽駕校、虹港駕校、長安駕校三所駕校聯合招生,多個學車地址方便選擇”;“698人已購買”;“價格真實惠,教練也很好”……(相關報道見本報11月28日《一週投訴聚焦》欄目)
經核實,胡立並沒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相關的工商營業執照和培訓資質,而當事人團購信息中提到的五汽駕校、長安駕校、虹港駕校也未與當事人及胡立開展過任何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相關的合作。另外,實際參加本次團購活動的消費者與宣稱人數不符;網上好評並非本次團購消費者的實際評價。工商長寧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並處罰款人民幣30000元。截至11月7日,當事人已向141名受騙消費者先行全額賠付了2800元的團購費用;胡立因涉嫌詐騙罪被浦東新區公安局逮捕,現正對其進行刑事立案調查。
■ 上海紅建酒店有限公司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于2011年5月開始,在拉手網發佈廣告,在其廣告中寫有“上海僅售98元!原價288元的上海雅約臻品酒店商務房1間”等內容。當事人承認上述原價為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掛牌的價格(門市價),並無掛牌價成交記錄,上述“原價288元”為虛假內容。
工商閘北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範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並處罰款人民幣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