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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促銷“興奮劑”還能用多久?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13日 15: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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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國內眾多電子商務網站掀起新一輪的促銷大戰。不少消費者反映,這與“雙十一”促銷大同小異,而且同樣出現了先提價再打折等問題。

  但這仍不妨礙眾多電商網站賺得盆滿缽滿。淘寶方面公告稱,昨日活動開始後短短十分鐘,淘寶網成交筆數51萬筆,支付寶交易額突破一億元。

  買家牢騷滿腹,物流又遇瓶頸,電子商務“促銷牌”還能打多久?

  在昨日的促銷中,被消費者質疑最多的仍然是部分商家先提價再打折。一位來自北京的消費者爆料稱,其前幾天在網上買了雙鞋198元,昨日此鞋原價變為472元,折價後變成236元。

  而昨日更有媒體報道稱,繼淘寶“聚划算”出售卡西歐假表後,淘寶商城旗下“星辰運動專營店”公然販賣耐克、阿迪達斯等品牌的假運動鞋。

  反思

  是興奮劑?是噱頭?

  網上商城幾乎每月都會推出不同的促銷活動。一位電商企業市場策劃告訴記者,年底是各家企業衝刺銷售量的關鍵階段,對於競爭對手的促銷活動也格外關心。

  有分析認為這些促銷是給企業和消費者同時打的一針“興奮劑”。但不少促銷也被消費者指責為製造噱頭。記者採訪的一些消費者表示,“不打折反而奇怪”。

  然而另一方面,頻繁促銷對電商企業的産品、物流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企業不重視物流、售後等服務而一味促銷,也只會造成適得其反的效果。

  網購提醒

  商家欺詐可追究電子

  商務平臺連帶責任

  對於消費者遭遇促銷陷阱後的維權問題,昨日IT法律人士趙佔領對記者表示,對於京東、噹噹等網站的自營店來説,消費者與其之間有直接的買賣合同關係,可直接追究其責任,但如果是淘寶、淘寶商城或其他專營店,則要區別對待。

  趙佔領認為,如果商家涉嫌虛假宣傳或欺詐,消費者既可追究商家的侵權責任,也可追究B2C平臺方的連帶責任。

  更重要的是,消費者需要保留相關的網頁、對話等截圖證據。 (文/記者 索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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