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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競價下單成"廢單" 股民質疑新股競價藏貓膩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13日 14: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陵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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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股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但是,南京老股民卻因為這個規則“栽了跟頭”。“我早上9點25分打出的低價賣單,竟然成了廢單!”鍾情于打新股的股民金先生向記者報料。

  金先生有幸中了1000股東吳證券(601555),昨日,新股上市當天,金先生想賣出東吳證券,並以6.5元發行價格作為賣單價格,結果卻被顯示出“廢單”。“新股不設漲跌幅,那我挂發行價格為何不能賣出?”

  符合集合競價條件

  昨日,東吳證券高調開盤,開盤報8.06元較發行價上漲24%。作為老股民,金先生為保險求得穩收益,一般會選擇集合競價賣股。由於東吳證券是在上海交易所上市,根據交易所規則,金先生認為自己報出的“6.5元”價格滿足集合競價條件。

  記者查找後發現,《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3.4.15條關於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集合競價階段的申報價格範圍:“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90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50%。”

  “按照這個規定,東吳證券在上市首日的集合競價範圍是3.25元到58.5元,即發行價6.5元的900%和負50%。”昨日,國聯證券一位交易員向記者證實。

  也就是説,金先生如果是在集合競價挂單,這筆6.5元的價格是沒有問題的。

  “低價挂單的好處在於,如果挂低了,卻可以憑集合競價中的最高價格賣出。”金先生心中有這個算盤。也就是説,如果金先生幸運的話,6.5元參與集合競價的話,就是按照8.06元成交,結果,這一筆交易卻失算。

  被打入“連續競價”

  由於金先生這筆是廢單,無奈只能撤單後等待下一次機會。可惜,東吳證券開盤高調,之後股價降至7元左右,最高價8.18元是瞬間交易,而錯過集合競價最終定價8.06元相對而言的最高價格,令金先生非常憤慨。

  “開盤後的價格8.06元顯然是我們可以賣出的最高價格。”金先生不服氣,為何在集合競價賣出這筆單子不成功?

  記者查閱後發現,上海交易所規則的集合競價時間是上午9點15分至9點25分。如果金先生在9點25分挂單應當不是廢單,那麼,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

  安信證券一位交易員則告訴記者:“很有可能是金先生挂單並通過證券公司交易系統上交的時間已經超過9點25分。”這位交易員告訴記者:“在9點25分之後這筆單子確實就是無效單,因為後面就按照連續競價規則進行交易。”

  “連續競價的委託價格不能低於當時市場價格的10%,以東吳證券為例,緊接著的連續競價就在8.06元的基礎上有個幅度範圍,而6.5元顯然不是一筆符合規定的報價單。”安信證券交易員稱,“一旦集合競價出來了,就是8.06元,後面是連續競價的了,就不能比8.06元低很多。新股上市首日,連續兩個報價的幅度不能相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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