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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 記者孫毅蕾、張文、程行歡報道: 12月9日,一場關於經銷“真假拉菲”的葡萄酒酒商名譽權官司,在上海閘北區人民法院開庭。庭審上,控辯雙方就涉假問題進行激烈辯論,在經歷進口葡萄酒公海造假風波之後,再次將高端葡萄酒的造假問題拉進公眾視野。
紅酒商要求賠償100萬元
這場官司源自今年5月媒體的一則報道。當時,《每日經濟新聞》以《國內多家公司倣冒拉菲被查 涉案金額或超百億》為題,報道了十多家涉嫌倣冒法國“拉菲”葡萄酒的企業被查處的消息。
文中描述,法國工商業聯合會主席美諾海向國內工商局舉報,並在給中國質檢總局的回函中,重點提及深圳法華金龍酒業有限公司、東莞金莊酒業有限公司、聖皮爾精品酒業上海公司和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聖皮爾公司”)等多家法國進口葡萄酒銷售公司,涉嫌制假販假、偽造中國海關和商檢衛生證書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
文中遭點名的聖皮爾精品酒業公司,就此將《每日經濟新聞》告上法庭。聖皮爾公司要求《每日經濟新聞》進行道歉和賠償,包括三日內在同一版面同樣大小的篇幅進行道歉,並在轉載過該文章的各大門戶網站進行道歉以消除影響。同時支付翻譯費、公證費等相關費用4萬餘元以及經濟損失100萬元。
國內已形成造假鏈條
不論這樁名譽權官司結果如何,但從案件來看,國內葡萄酒做假成風並已形成造假鏈條的問題,卻是板上釘釘。
在美諾海給廣東省工商局法規處的行政復議中再次提到:東莞金莊在昌黎、煙臺等地設有勾兌灌裝廠,法華金龍則為東莞金莊提供偽造的相關海關單據、出入境檢驗檢疫衛生證書複印件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國家文件複印件等。
法國工商業聯合會駐中國的聯絡人員劉女士等人提供的證據也表明,東莞金莊與昌黎一些葡萄酒釀造企業及法華金龍之間存在隱蔽的關係。
在一份進口葡萄酒的出入境衛生檢驗檢疫衛生證書中,産地欄標明為法國,到貨地點是廣東深圳,而起運地則是中國,運輸工具則為汽車,在下方的産品目錄中,則標注有“拉菲精選”、“軒莫斯幹紅”等字樣。而業內人士分析,原産法國的葡萄酒不可能從中國起運,更不可能通過汽車運輸,這些文件做假痕跡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