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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定,葡萄酒的進口綜合稅率達48.2%,而一些高檔葡萄酒,像1982年拉菲今年上半年最高價格曾達到13萬元/瓶,如此巨大的價格落差,也讓一些進口商動起了稅款的歪念頭,繼續來看報道。
寧波海關緝私警員李斌告訴記者:當事人溫州某經貿公司是一家剛取得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他們初涉葡萄酒進口業務。今年7、8月份的時候,他們向通過歐洲的經銷商採購了一批普通的葡萄酒,同時又在法國的一家專賣店買了一百多瓶的名莊酒。
按照規定,進口紅葡萄酒需繳納14%的進口關稅、17%的增值稅和10%的消費稅。通過夾帶走私,9.375歐元/瓶的122瓶名莊葡萄酒只需要繳納的關稅僅為5700余元。而這122瓶葡萄酒的市場價格高達上百萬,即使按照40余萬元的申報價格,正常進口也需要繳納20余萬元的關稅。
寧波海關緝私警員李斌告訴記者:這批葡萄酒其實是比較少見的,年份都比較的陳,如果是在流通渠道銷售的話,價值可能要翻到三到五倍,對於正常進口的那些葡萄酒公司來説,是比較不利的。
上月末,寧波海關對122瓶走私進口的名葡萄酒進行沒收外,違法當事人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據寧波海關統計,截至10月31日,該關共查獲葡萄酒走私案件8起,涉案葡萄酒479550瓶,累計案值777.61萬元,涉稅246.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