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標準由3萬提高至6萬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10日 04: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財政部網站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1]1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就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本通知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相關稅收政策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

  請遵照執行。

熱詞:

  • 小微
  •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 徵收標準
  • 微利
  • 應納稅所得額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 及其
  • 財務局
  • 國家稅務局
  • 問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