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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朝陽分局7日通報稱,北京團結湖工商所認定高朋網所售“天梭表”均為假冒商品,其供貨商授權書也係偽造或無效授權。據悉,這是權威職能部門首次對於團購網站售假作出認定。
同時,工商部門對供貨商提供的三張授權書一併作了鑒定,結果顯示,天津某公司的兩張授權書係偽造,另外一張香港某公司的授權書屬於無效授權。
工商朝陽分局稱,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過程中,暫不對外説明處理結果及定性依據。而上海公安部門也已經介入此事,正在展開調查。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高朋網在昨日給羊城晚報記者的最新回復中表示,尊重並接受工商部門的裁定。
針對已購買此款手錶的消費者,高朋制定了“退款後再按一倍賠付”的賠償方案,對於從高朋購買到此表的消費者,我們將在收到退回産品之後,執行賠付的差額。在此,也希望通過媒體,提醒那些未退回問題手錶的消費者儘快退回。
高朋已經對涉及該事件的供貨商家啟動了法律訴訟程序,將通過法律手段保護消費者和高朋網的應有權益。
有法律專家表示,高朋網無論是否知情,都應該向受害消費者進行雙倍賠償。(記者林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