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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12月9日電(記者 沈嘉)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已整十週年。一系列公開披露的數據説明,中國及在華發展的外商都受惠於此。
聯合國全球契約第十項原則專家組成員、北京新世紀跨國公司研究所所長王志樂認為,通過引進跨國公司的投資,中國引進了資金、技術和管理,促進了經濟的高速增長。跨國公司已經成為促進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發動機。
他援引數據説,從2002年到2010年中國入世9年,外商在華投資達到6835億美元,佔改革開放33年吸收外資總量65%。2010年當年吸收外資1057億美元。以跨國公司(全球公司)為主要代表的外資企業當年創造的工業産值、稅收、進出口額分別達到全國的28%、22%、55%左右,直接吸納就業約4500萬人。
王志樂是在9日舉行的2011(第十屆)跨國公司中國論壇上講這番話的。
在一些中國國家發展戰略研究者看來,中國的和平崛起發展道路需要進一步具體化。具體化方面的一個重要趨向就是擴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的會合點,全方位從不同國家和地區建立和發展不同領域、不同層次的利益共同體。
王志樂認為,中外跨國公司顯然是擴大和深化中國與相關國家和地區之間的“利益匯合點”的重要平臺,是構建“利益共同體”的重要載體。
他指出,在21世紀第二個十年,應當從傳統思維走向全球化思維,從長遠戰略高度與全球公司建立利益共同體,更加積極地發揮外資特別是跨國公司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的發動機作用、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中的催化劑作用,以及中國和平崛起發展中的同盟軍作用。
“發揮跨國公司的作用促進中國經濟可持續發展,是新時期擴大開放提高利用外資質量面臨的重大課題。”王志樂説,“按照國家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要求,吸收和利用外資的思路也應當轉變。利用外資的目標應當從利用外資促進中國經濟規模增長到促進中國經濟可持續發展;從利用外資促進中國企業國內發展到促進中國企業全球發展。”
他認為,為此,未來應當落實2010年國務院9號文件,進一步做好外資工作,包括應當為外資企業創造同內資企業競爭的平等環境等。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應當把規範外資企業的三個法律與我國公司法合一,真正按照中國企業來管理和發揮其積極作用。與此同時,推動外資企業在華上市,讓中國投資者入股外資企業,在外資企業分享中國經濟增長成果的同時讓中國投資者分享跨國公司的經營成果;鼓勵外資企業參與國內企業並購,促進中國産業重組與提升。”王志樂説,“若干年後,‘外資企業’這個概念一定會成為歷史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