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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東制藥(300158)12月8日午間公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簡稱“山西證監局”)于10月18日至10月29日對公司進行了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現場檢查,並於近日作出了《關於對山西振東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的責令改正決定書》,要求公司就存在的幾點問題進行改正,問題包括內審部門未對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定期檢查;部分超募資金投資項目未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存在同一投資項目所需資金未在同一專戶存儲的情況;存在將募集資金轉入經營性賬戶,再從經營性賬戶轉付的情況;存在未經股東大會決議即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公告稱,公司董事會高度重視《決定書》所提出的上述問題,將在30日內召開專門會議,針對這些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向山西證監局提交整改報告。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