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法院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同時發佈,針對當前經濟運行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以及民間借貸不規範現象,最高法已經史無前例地向有關國家機關和部門連發六個司法建議。
從江蘇寶馬鄉到溫州、鄂爾多斯,再到河南、福建,高利貸市場的崩盤直接反映出變味的民間借貸存在的問題,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分析:
孫軍工:民間借貸在實踐中存在著交易隱蔽,風險不易監控等特點,容易引發高利貸、中小企業資金鏈斷裂甚至破産,以及非法集資、暴力催收導致人身傷害等違法犯罪問題,等於經濟問題和刑事犯罪問題交織在一起,對金融秩序乃至經濟發展、社會穩定都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影響。
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貌似普通民間借貸糾紛卻可能涉嫌非法集資的案件,孫軍工介紹,最高法院的通知對此已經做了明確要求。
孫軍工:涉及民間借貸糾紛的案件,有些是和刑事犯罪交織在一起的,這需要我們的法官在審理案件的過程當中,嚴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進行區別,構成犯罪的,就要終止相關民事案件的審理,來轉入刑事案件辦理程序。
最高法要求各級法院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注意把握國家經濟政策精神,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加大此類案件調解力度、依法保護合法的借貸利息,但是對違法的借貸關係不予保護。
孫軍工:對於因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而形成的借貸關係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借貸關係,依法不予保護。
孫軍工介紹,最高法不僅是對各級法院審理民間借貸糾紛作出指導,同時向有關國家機關和主管部門發出了一系列司法建議。
孫軍工:司法建議的工作作為一個重要的工作舉措我們一直在做,但象這種非常集中地發出六份司法建議,這在最高法院歷史上還是第一次,就是促進我們國家經濟運行管理體制的完善、社會管理體制的完善,減少相關領域經濟運行的風險。
最高法建議規範公務員參與民間借貸活動,堅決打擊公務員以營利為目的進行的高利放貸或擔保活動。規範和放開企業間借貸活動,儘快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有條件承認企業間借貸的合法性,並具體從貸款額度、期限、利息、擔保以及資金來源等方面作出特別規定。規範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規範國有資産轉讓行為、規範特殊交易登記制度。孫軍工特別提到了最高法關於加強民間借貸規範監管的司法建議。
孫軍工:在這條建議當中,從完善民間借貸法律制度、加強民間借貸市場監管、建立由黨委政府主導的聯動機制制裁進入違規行為,建立民間借貸風險預警長效機制、加強法制宣傳等五個方面提出建議,提起相關部門採取措施維護國家經濟秩序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