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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保障房退出機制被認為是保障房的“短板”,有什麼辦法可以彌補這個“短板”,濟南曾出現過因為收入增加10元就被要求退出保障房,這個現實問題怎麼解決?階梯型退出有何好方法?
記者:比如説有很多住保障房的人,他們一旦出去工作的話,就可能面臨一種情況,就是他們收入增加了很少,但是他們就不夠保障房一個居住條件了,一旦他們搬出去他們可能要支付的房租要比他們的工資收入增長的要多得多,這樣的話他們認為與其這樣的話還不如不找工作就直接住在這個保障房裏,出現了保障房養懶漢的情況,針對於這種情況,實際上專家也給出了一種建議,比如説第一種可能性就是説,他是一漸進的退出方式,像你剛剛所説的,比如説你很低的這種收入,是低於社保要求的,你可能是40多塊錢一個月,如果要是你比如説高一點了,你增加了500塊錢,這個時候不符合低保標準,但是你也可以居住到裏頭,但是交納的房租相應的比如説增加到200塊錢、300塊錢這種漸進式.當你達到一定的水平的時候,那麼你必須搬出去這是一種方式.
還有另外一種方式比如説,它不是實物的一個分房,而是通過這種貨幣式的,比如你是低保的標準,我一個月補你3000塊錢,如果要是比這個稍微高一點的話,我房租補你比如2000塊錢,這種遞減的方式。還有一種方式北京現在執行的,通過一簽合同簽三年左右,給你一個緩衝的時間,超過三年之後再重新進行評審和審核,這樣就會杜絕因為加一點點收入而失去保障房租住條件的這種問題。
另外一個是我們國家保障房制度的設計,實際上我們國家就應該建一種保障性住房,就是所謂的廉租房,針對於那些收入最低的人。除此之外比如像廉租房,更多的不應該是政府來出力而是應該用市場的方法,政府給予一定的補貼,讓租得人也能夠租得起,這樣一種方式就使得各個階層的人都能夠享受到不同的保障,使得大家都能夠不管你在哪個階段你都能夠用自己的工資支付合理的房費,這樣的一種方式就會避免這種養懶漢的情況。(記者季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