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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日前宣佈,對第三屆並購重組委委員、北京天健興業資産評估有限公司總經理吳建敏實行解聘的決定,這是證監會對包括主板、創業板和並購重組委員開出的首例罰單。
吳建敏被處罰,源於其在借用他人賬戶持有ST聖方股票的情況下,未按規定提出回避申請,並於2010年3月3日參與審核了黑龍江聖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購重組方案。吳建敏的行為明顯違反了《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相關規定,被解聘完全是咎由自取。
吳建敏的違規行為有幾點值得關注:其一,ST聖方(現新華聯)2006年3月19日開始停牌,直到今年7月8日才復牌,吳建敏應該是提前“潛伏”其中。在明知自己持有ST聖方股票的情形下,吳建敏不按規定提出回避申請,是因為“疏忽”,還是刻意為之?
其二,在吳建敏持有ST聖方股票的背景下,其審核時到底是投了贊成票還是反對票?一位公正客觀的重組委委員,面對存在瑕疵或不合規的重組方案,會斷然投出反對票。但是,吳建敏能否做到公正客觀令人存疑,不能排除其為了從股票上獲利而違心地投贊成票的可能。所以,對於吳建敏的違規行為,監管部門應該作進一步的深入調查。
其三,ST聖方復牌當天最高漲幅超過9倍,收盤報漲799.15%,堪稱暴利。吳建敏到底持有多少股ST聖方股票?其獲利情況如何?這些顯然都是市場希望知道的。
依附於資産重組的內幕交易、信息洩露等,嚴重危及資本市場的“三公”原則,傷害了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阻礙著中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與長治久安。對於此類違規行為,實施嚴厲打擊是必須的。從當年的王小石到王益,再到此次的吳建敏,證監會發審系統相關違規人員的前後落馬,也凸顯出對監管部門人員從嚴監管的必要性與迫切性。否則,今後還會出現更多的“王小石”“王益”“吳建敏”。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嚴管重罰,顯然是防範類似現象重演不可或缺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