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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高達數百億元的各地煤炭基金正面臨全面整頓的命運。
11月30日,國家發改委發佈了《關於加強發電用煤價格調控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地方涉煤基金和收費,以此來削減煤炭企業漲價壓力,凡省級以下地方人民政府越權或私設煤炭基金和收費項目,須于2011年12月31日前取消。
對於這次整頓,發改委的用意非常明確,其目的在於“幫助煤炭企業緩解經營壓力,更好地執行電煤價格調控政策。”山西大同煤業(601001.SH)一位高管對記者列舉了一系列基金及費用名稱,煤炭企業除要繳納各種一般性稅種和運銷服務費之外,還要繳納煤炭價格調節基金、鐵路建設基金、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煤礦轉産發展資金、港口建設費、林業建設基金等各種費用,總計大約有將近30種,佔煤炭銷售收入的40%左右。
“現在煤炭企業的各種費用確實太多,不過過去發改委已經多次要求清理整頓煤炭收費基金,但並沒有起到實際的效果,所以對於這次整頓,我們目前還是謹慎觀望的態度。”盤江股份(600395.SH)一位人士對記者説。
發改委鐵腕整頓
此前國家委發改委也多次發文清理,但效果不佳
據發改委通知,省級人民政府對煤炭徵收基金和收費項目,徵收標準合計不得高於國務院批准的山西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徵收標準(每噸23元),並不得區分省內外用煤按不同標準徵收。已依法設立的基金、收費項目徵收標準合計低於每噸23元的,不得提高;沒有設立的不得設立。
相對於之前的整頓要求,這次發改委的執行力度似乎更為果斷。
為此,發改委還提出了工作落實的時間限制,要求各地在2012年1月15日前,將本地實施電煤價格調控的方案,特別是清理整頓基金收費項目等方面的具體措施報送發改委,以保證措施落地。
“上幾次只是發文,沒有這麼嚴格,這次的要求很具體,對地方政府的威懾力也更大。” 煤炭專家李朝林説。
事實上,近幾年,發改委已經多次發文要求産煤省清理自行出臺煤炭收費政策。比如2009年底,國家發改委發佈的《關於完善煤炭産運需銜接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就明確提出,“要清理各地區、各部門現行煤炭生産、銷售過程中徵收的各類收費和基金,取消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越權設立的收費和基金,整合性質相近、重復設置的收費和基金,推進涉及煤炭資源稅費制度改革,減輕煤炭企業負擔。”
今年年中,發改委又提出“産煤大省清理自行出臺的煤炭收費,取締煤炭出省限制”的要求。
儘管發改委三令五申,但原有煤炭基金不僅沒有被清理,反而愈演愈烈。在電煤價格不斷上漲的狀況下,近兩個月來多省又相繼出臺了新的煤炭基金,其中力度和影響最大的當屬貴州省。
今年9月,貴州省宣佈,從10月1日起,對省內煤炭企業的原煤按銷售(含稅)價格的10%徵收價格調節基金,對出省原煤、洗混煤實行二次徵收,每噸加收200元。
這意味著,間接對煤炭企業按照從價計徵資源使用費,而且力度超過油氣企業5%的資源稅標準。而對於出省煤每噸200元的價格更是“天價”。
同月,河南省發改委也出臺通知,明確規定了價格調節基金收取細則,徵收標準為:原煤20元/噸,洗選煤30元/噸,焦炭35元/噸,洗煤副産品不徵收價格調節基金。
與上述兩個省份不同,湖南省新出臺的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則採取了減價和加價的區別對待方案,其目的是力求把煤炭留在本地。
煤炭基金助推煤價
各種名目的基金和費用,無疑是助推電煤價格上漲的重要原因
“唯一獲得國務院批准的只有山西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但其他産煤省份誰都不願意放棄這塊財政大蛋糕,於是都紛紛出臺各類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同時下面的市、縣也有名目不同的煤炭基金。一些省是由各市、縣自行制定辦法並批准,還有一些地區的各類基金由省政府批准。”李朝林説。
而關於煤炭基金的名稱,也不盡相同,有的叫做發展基金,如山西省,山東省,而更多的省市則叫做煤炭價格調節基金。
由於煤炭基金歸屬於地方管理且機構重疊繁多,對於歷年徵收金額已經難以全數統計。不過毫無疑問的是,在徵收煤炭基金之後,大大增加了各産煤地的地方政府財力。
在李朝林看來,各種名目的基金和費用,還有運輸和交易成本不斷增加,無疑是助推電煤價格上漲的重要原因。
而貴州省的煤炭基金也可以説是助推煤價的一個典型案例。
就在貴州省的煤炭價格調節金新政策宣佈後不久,貴州省煤炭龍頭企業,盤江股份(600395.SH)便立即發佈公告,宣佈上調煤炭價格,以抵充其所負擔的煤炭價格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