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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2月1日電 記者1日從財政部獲悉,為保障居民供熱採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通知,明確“三北”地區供熱企業增值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繼續執行。
根據通知,自2011年供暖期至2015年12月31日,對供熱企業向居民供熱而取得的採暖費收入繼續免徵增值稅。向居民供熱而取得的採暖費收入,包括供熱企業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過其他單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單位代居民繳納的採暖費。
此外,自2011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向居民供熱而收取採暖費的供熱企業,為居民供熱所使用的廠房及土地繼續免徵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既向居民供熱,又向單位供熱或者兼營其他生産經營活動的供熱企業,按其向居民供熱而取得的採暖費收入佔企業總收入的比例免徵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兩部門明確,通知所稱“三北”地區,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大連市、吉林省、黑龍江省、山東省、青島市、河南省、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