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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行居民階梯電價、對煤炭暫行最高限價、上調非居民電價,國家發展改革委11月30日宣佈了一套調控煤電價格的“組合拳”。
這套壓煤價、提電價的調控“組合拳”,能否理順煤電矛盾、緩解供電緊張?
電煤價格調控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適當控制合同電煤價格上漲幅度。2012年重點電煤合同價格漲幅不得超過上年合同價格的5%。二是對市場交易電煤實行最高限價。從2012年1月1日起,要求秦皇島港等環渤海地區主要港口發熱量在5500大卡的市場電煤平倉價最高不得超過每噸800元,其他熱值電煤相應折算。三是全面清理整頓涉煤基金和收費,降低煤炭企業經營成本。
今年以來,中國煤炭價格持續上漲偏快的勢頭。反映市場煤價走勢的環渤海動力煤價格11月23日為每噸850元,比年初上漲74元,漲幅達9.5%。這使靠燃煤發電的火電企業成本快速上升,出現鉅額虧損,導致缺煤停機,造成東部、中部和南部地區電力供應緊張。數據顯示,今冬明春全國最大電力缺口約為3000萬千瓦,相當於全國發電裝機容量的3%。
“2.6分錢可為火電企業增加600億元-700億元年收入,可彌補因電煤成本提高造成的虧損,進而提高發電意願,暫時緩解煤電矛盾,保障全國電力供應。”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統計部主任薛靜認為。
受訪專家認為,這次調價政策“組合拳”兼顧了煤炭、電力企業和終端用戶等各方利益,可暫時緩解煤電矛盾,但其實質還是行政主導的短期行為。
中國能源研究會副秘書長俞燕山認為,根本出路還是要推動煤電運市場化改革。包括取消重點合同煤價、進一步放開煤價以及建立由市場主導的電價形成機制等。
(綜合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