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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恒鐵路今日公告,原本應於今年3月到期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的4.28億元,至今仍然難以歸還。雖然深交所、證監會、天津證監局先後發出警示和督導意見,國恒鐵路也表示已全力開展資金回籠工作,不過公告內容顯示,近5個月“清欠”毫無進展。
花錢痛快還錢拖遝
利用閒置募資補充流動資金是當下上市公司解決“錢緊”的常見做法,只要到期按時歸還就符合募資監管的規定。不過,國恒鐵路卻違背了“好借好還,再借不難”的原則。
時間追溯到2010年8月,在保證酒航鐵路項目正常進行的前提下,國恒鐵路擬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4.5億元用於補充公司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6個月,到期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該提案在9月15日股東大會通過之後正式生效。
在花錢方面,國恒鐵路的效率可謂是“迅雷不及掩耳”。2010年9月16日,國恒鐵路支付上海漢奇10000萬元;9月16日支付全資子公司廣東國恒鐵路物資公司20000萬元,為其貿易業務直接補充流動資金;9月19日,支付物資公司3800萬元,直接補充流動資金;9月20日,增資全資子公司江西國恒9000萬元,為其增加流動資金。短短5天時間,從募集資金“借出”的4.5億元,國恒鐵路已經支出了4.28億元。
然而,在還錢方面,國恒鐵路難以讓人滿意。這筆4.28億元的資金應該于2011年3月15日歸還到公司在華夏銀行某支行的募集資金專戶,而如今已經逾期超過8個月。
國恒鐵路拖欠募集資金緣于一筆訴訟。公司披露,全資子公司廣東國恒鐵路物資公司與中能華辰發生經濟合同糾紛,法院將國恒鐵路作為連帶被告予以裁定,裁定凍結被告銀行存款2649.6萬元或查封其價值相當的財産。為了避免被法院追加凍結募集資金賬戶的風險,以至於公司不得不延期歸還到期募集資金,從而最大限度減少保全措施對募投項目酒航鐵路建設的影響。
三部門連發警告無效
從國恒鐵路募集資金歸還逾期開始,監管部門就加緊了對其進行督導。3月16日,深交所對國恒鐵路下發《監管函》;3月17日,證監會下發《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並對國恒鐵路多位高管採取監管談話措施;6月8日,天津證監局再度出具《警示函》。
密集的監管措施出臺之後,國恒鐵路高管3月份提交了《杜絕違規使用募集資金承諾書》和《糾正違規行為承諾書》,並在公告中屢次表示“董事會及高管人員已全力開展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回籠工作。”
時至今日,上文提到的訴訟糾紛早已于2011年5月16日達成和解,那麼拖欠的募集資金又在哪呢?國恒鐵路最新公告顯示:截至2011年11月30日,有15000萬元沉澱在公司預付賬款中;22800萬元沉澱在物資公司貨幣資金、預付賬款中;5000萬沉澱在江西國恒預付賬款中。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截至6月30日的流動資金佔用情況與今日公告內容完全一致。也就是説,在過去的5個月之中,雖然國恒鐵路態度積極,但是“清欠”工作毫無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