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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訊 (記者 張慧敏 高立萍) 臨冬時節的“電荒”,終於讓國家發改委啟動了近八年以來銷售電價的最大幅度上調。昨日,發改委宣佈從今日起上調銷售電價和上網電價,其中銷售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漲3分錢,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漲2.6分錢。居民用電未予調整,但推出居民階梯電價指導意見。
“調整之後的電價漲幅將足夠緩解目前發電企業的資金困難。”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粗略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每千瓦時上漲的3分錢中約有1.8分是給發電企業,今年的用電量預計為4.6萬億千瓦時,其中80%的電量由火電提供,這樣下來大概有超過600億元的資金填補火電企業缺口。
不過,華能集團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這次上調電價也是考慮到CPI等各方面因素,漲幅並不大。如果能真正控制好煤價,效果會更好一些,但現在的關鍵問題是煤價不好控制。煤電聯動也沒實施起來。“真正效果要等到實施之後才能知道,現在還不好説。”
對於煤電矛盾,發改委的辦法是宣佈明年合同煤價漲幅不得超過5%。發改委稱這是臨時干預措施,待電煤價格在全國範圍內穩定後將解除。今年以來,我國煤炭價格持續偏快上漲,這導致火電企業不願購煤發電,從而造成東中部和南部地區電力供應緊張。數據顯示,今冬明春全國最大電力缺口約為3000萬千瓦時,相當於全國發電裝機容量的3%。
“對於煤炭價格臨時干預是不得已而為之,目前部分火電業面臨虧損,天氣越來越冷,如果再不進行調整將沒電可發,將嚴重影響生産和居民生活。”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小平表示。事實上,煤炭企業的利潤主要是由地方政府掌握,煤炭價格的臨時干預也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博弈的結果。
分析認為,這次政策“組合拳”兼顧了煤炭、電力企業和終端用戶等各方利益,可暫時緩解煤電矛盾,但實質還是行政主導的權宜之計。卓創資訊分析師唐軍指出,火電企業將解決生産倒挂問題的關鍵歸結于電價的上調,但電價上調又可能成為煤炭價格上調的藉口,從而抵消電價上調帶來的效果。另外,作為公共産品的電價上調,將在全國範圍內引發一系列成本上漲反應,從而再次加劇我國稍有緩解的通脹壓力。
目前我國大型煤炭企業多以國企為主,煤炭價格以市場化方式運作,跟隨市場行情波動。電力企業運作則由國資委計劃部署,電力價格統一實行計劃內調整。因此,兩種不同體制間的碰撞形成了“煤電頂牛”。唐軍認為,解決電企虧損的主要方法是打破國企現有壟斷下的體制束縛,推進資源類産品的市場化體制改革,加速煤電聯動。
與此同時,根據發改委推出的居民階梯電價指導意見,擬實施的階梯電價分為三檔,即各省(區、市)將本地居民戶均月用電量按從低到高排序,覆蓋前80%用戶的電量為第一檔;超出第一檔並覆蓋前95%用戶的電量為第二檔;超過第二檔的電量為第三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