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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天津11月30日訊 (記者 張桂娟) 今日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長崔津渡在天津市人民政府和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聯合召開的《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物權屬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試行)》新聞發佈會上指出,近年來,天津市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戰略部署,緊緊圍繞區域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加快推進金融改革創新,充分利用先行先試政策優勢,支持和引導各類融資租賃公司設立發展,努力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使融資租賃業發展為僅次於銀行信貸的第二大間接融資方式,初步形成天津融資租賃業的聚集效應和比較優勢。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相關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天津市融資租賃業發展壯大,與此同時,天津市政府也不斷改善融資租賃發展環境,初步形成了聚集效應和比較優勢。
崔津渡強調,融資租賃業在我國是新興産業,具有巨大的發展空間。當前,在制約我國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的諸多因素中,融資租賃物權保護是主要瓶頸之一。因此,租賃物權保護問題成為租賃業亟需解決的問題之一。要維護融資租賃交易安全,有效防範金融業務風險,就要不斷完善登記制度,為融資租賃業發展提供法律保障。天津高院為配合做好天津市融資租賃物權屬爭議案件,出臺了《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物權屬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對各相關機構未按照《通知》中有關規定執行的,從法律角度進行了明確。文件的出臺必將進一步提升天津市融資租賃業政策環境,吸引各類租賃機構來津發展,推動融資租賃業有序、快捷、健康發展,為全國融資租賃司法政策的制定積累有益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