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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廣電總局下發《〈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的補充規定》(廣電總局第66 號令),決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國各電視臺播出電視劇時,每集電視劇中間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廣告。
高華證券發佈傳媒行業研報點評此事。結合前期廣電總局對省級衛視娛樂節目的限制,研報認為,中央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電視臺的定位已經比較明確,即繼續將電視臺定位為公益性文化事業,並加以強化。此外,雖然電視臺可以通過加長片前/片後的廣告時間以及提高廣告價格來彌補插播廣告的時間損失,但總體還是會對電視劇廣告收入帶來一定的影響,但尚難以量化。
投資主線:
1.“66 號令”將強化目前已經出現的廣告投放從電視臺轉向網絡視頻等新媒體的趨勢。這對於樂視網(300104)、廣電信息(600637)等新媒體公司的廣告業務將有正面的影響。
2.“66 號令”雖然縮短了電視劇的廣告時間,但插播廣告的減少可能有利於提升電視劇收視率。對華策影視(300133)、華誼兄弟(300027)等領先的電視劇製作公司影響有限,甚至可能加速市場份額的集中化進程。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