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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元失足巴Ⅲ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9日 09: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市場週刊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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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市場週刊》記者 張尚斌 廖宗魁】債務危機的幽靈聚集在歐洲上空,陰霾籠罩了全球金融市場。

  因持有大量意大利債券,美國投行MF Global在一週時間裏轟然倒下;歐洲央行(ECB)的安全市場方案(SMP)花費數十億歐元,囤積了大量意大利政府債券——由於大量歐洲銀行都持有該債券,一旦債務違約將導致金融系統大崩盤。

  乍一看,美國和歐洲在此次歐洲債務危機中一損俱損,但是從歐洲銀行紛紛從歐洲美元市場買進美元來看,美國成了危機的唯一贏家。據傳言,美國是在精心為歐洲布了一個局,從而全面掌控世界金融體系的主導權。以巴塞爾協議Ⅲ為武器,美國已經將歐洲銀行業一步步帶入陷阱之中——歐洲銀行業為了滿足巴塞爾協議Ⅲ的要求,就需要減記相關評級較低的歐洲主權國家債券,轉而購買美國國債;另一方面,歐洲銀行業的大量存款也不斷流向美國。《經濟學人》在11月19日的“對衝基金和去杠桿化”專欄中一文寫道:“美國的PE和對衝基金已經磨刀霍霍指向歐洲。歐洲銀行的企業貸款和非核心業務將大幅縮水,大摩預計其資産負債表在未來18個月將縮水1.5億-2.5億美元,為美國金融寡頭們提供了絕佳的介入時機。”

  如果這種傳言是真,歐洲已被逼上絕境,反擊的手段並不多——要麼歐元貶值,要麼將希臘等國逐出歐元區。後者是歐元區各國難以承受之重,前者似乎是最好的選擇。

  巴III陷阱論

  2008年之後,世界主要國家的政府,以“了不起的集體智慧”將本國銀行業的有毒資産向自己的資産負債表轉移,使得銀行業避免遭受大規模破産的痛苦。結果呢?短短三年後,全球金融部門似乎仍在跟隨雷曼兄弟的腳步。而由於秉承這種貨幣政策,各國中央銀行的資産負債表迅速惡化。在此背景下,巴塞爾協議Ⅲ出臺了。

  巴塞爾協議Ⅲ試圖迫使並鼓勵銀行在其資産負債表中持有更大比例的政府債券,以鞏固其資本基礎,同時也提供一個無風險的安全網,以防止再度出現流動性問題。表面上看來,巴塞爾協議Ⅲ是全球各國央行為了防止出現更大系統性風險而設立的標準。但是,細究其推出的時點,不難發現它更契合美國的利益。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的成立要追溯到1988年——最初只不過是提供了一個解決方案,G10國家(實際是11國,包括比利時、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荷蘭、瑞典、瑞士、英國和美國)和盧森堡共同組建了國際清算銀行(BIS)旗下的標準支持常務委員會,即所謂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以防範結算風險——如果一方在賣出一國貨幣而未收到另一種貨幣,即所謂的赫斯特風險。

  1988年,巴塞爾委員會公佈了最低資本要求,被稱為1988年巴塞爾協議,並於1992年在G10國家強制執行。該協議要求銀行資本充足率達到8%,主要關注信貸風險,銀行的資産被分為5個不同級別,根據風險進行減記和撥備,風險權重分別為0%、10%、20%、50%、100%。該協定給予高評級的主權債務0%的風險權重——它們最不可能違約。而信用違約掉期(CDS)的誕生更讓銀行有辦法進一步降低風險資本的數額,從而符合“巴塞爾協議”的規定。

  之前各國普遍認為,儘管巴塞爾協議並非強制性法案,但在G10國家裏也應被視為法律。2005年9月,美國公開市場操作委員會(OCC)、聯邦儲備委員會(FED)、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以及美國儲蓄機構監理局(OTS)宣佈,鋻於美國銀行業的高杠桿狀況,即使修訂中的巴塞爾協議Ⅱ被批准,美國銀行業也將延遲12個月實施。

  經過2005年11月和2006年7月的進一步修訂,直到2007年11月,OCC方才批准修改後的巴塞爾協議Ⅱ。那個時候剛好臨近一個關鍵時期——有著38倍杠桿率的貝爾斯登于2008年3月倒閉。

  在貝爾斯登破産之後,FED、FDIC等監管部門再度給出了一系列的監管指引——這構成了巴塞爾協議Ⅱ和Ⅲ的框架。就在這個指引出臺同一年的9月份,有著30倍杠桿率的雷曼兄弟倒閉。

  根據巴塞爾協議Ⅲ,商業銀行必須上調資本金比率以加強抵禦金融風險的能力。到2013年1月、2014年1月和2015年1月,全球各商業銀行的一級資本充足率下限將從現行的4%上調至4.5%、5.5%、6%;而由普通股構成的“核心”一級資本佔銀行風險資産的下限,到2013年1月將從現行的2%提高至3.5%、2014年再提高至4.0%、至2015年1月則須達到4.5%。另外,各家銀行設立的“資本防護緩衝資金”總額將從2016年的0.625%逐步增加到2019年的2.5%。

  巴塞爾協議Ⅲ實施後,將對出口國造成不利影響,特別是對這些國家的中小型銀行不利,進而影響到其背後的中小企業。對歐洲而言,表面上對之前那些濫用低成本融資、過度支出的國家如希臘、愛爾蘭等國家形成約束,但德國、荷蘭等國家亦將受創——對歐洲整體而言,巴塞爾協議Ⅲ的影響是五五開。

  從2011年開始,巴塞爾協議Ⅲ進入流動性比率的觀察期。本刊曾在《巴塞爾協議Ⅲ抬高主權債務價格》(詳見2011年第22期)一文中指出,如果巴塞爾協議Ⅲ在全球範圍內執行,將意味著世界對美歐國債的需求將進一步增加。巴塞爾協議Ⅲ對銀行流動性的規定,實際上是為各國國債找到新的去處——商業銀行。

熱詞:

  • EFSF
  • 杠桿化
  • 巴塞爾協議
  • 銀行流動性
  • 1975年
  • 歐元債券
  • 歐元區
  • 貨幣市場基金
  • 權重
  • 監管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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