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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欠錢關張,卻引發供貨商和消費者對“李逵”的質疑。經營了近20年的餐飲品牌金百萬最近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昨日,金百萬商標所有者北京金百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簡稱金百萬餐飲)將冒名頂替的北京金百萬時尚餐飲有限公司(下簡稱金百萬時尚)告上了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後者冒用金百萬公司企業名稱,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本月19日,以“金百萬時尚餐飲被強執”為題的新聞廣為傳播,並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雖被法院強執的“李鬼”北京金百萬時尚不論是店面名稱、店內裝修都與金百萬餐飲有著不小的差別,但因公司名稱都含有“金百萬”三字,讓金百萬餐飲麻煩不小。
“公司電話一直響了好幾天,供貨商問我們是不是破産了,消費者問我們是不是關門了,直接影響了我們的正常經營。”金百萬餐飲相關負責人表示,金百萬時尚不但直接侵害了商標權,還直接影響了正常經營。所以其昨日以“侵害企業名稱”為由將金百萬時尚告上法庭,要求後者停止使用“金百萬”商標並賠償50萬元的經濟損失。
金百萬並非首次遭遇“李鬼”,去年方莊一家打著“金百萬”牌子、經營了近6年的烤鴨店也曾被訴公堂。事實上,被“山寨”的餐飲品牌並非只有金百萬一家,將店面裝修、菜品種類、服務員著裝都模倣了個十足的山寨版“海底撈”、“九頭鳥”更是屢次見於報端。
對於不少餐飲品牌都面對著“李鬼”的挑戰,北京工商大學教授洪濤認為,一方面因為餐飲企業對於自己品牌意識薄弱,大部分餐飲企業要麼沒有註冊屬於自己的品牌標誌,要麼對於品牌保護不聞不問,事到臨頭才出來“澄清”,給了“李鬼”們充分的活動空間。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法律對侵害他人品牌名稱的懲罰力度不足。洪濤説,按照既有法律,大部分“李鬼”即使被起訴判賠,賠償上限是50萬元而實際賠償金額更是多在50萬元以下,而大品牌的幌子給“李鬼”們帶來的收入卻往往要高於這個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