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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民組成維權群體,主張如果文交所遭清理,以買入價回購份額
上個週末,人們揣測了近半年的關於規範全國文交所的國家文件終於浮出水面。這個被業內簡稱為“38號文”的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讓各地的文交所緊張起來,必須在12月底前將整頓方案上報證監會&&的聯席會議。
同時,有一群人也惴惴不安。他們緊盯交易系統盤面、翻查最新公告、在文交所投資者聚集的網站裏傳閱文件、在QQ群裏討論是否割肉拋盤。他們是第一撥參與中國藝術品金融化的吃螃蟹者,有歡喜的、失望的、期待的,但這些天,更多的人是焦躁的。
打新掙快錢
天津的K先生參與過天津、泰山、北京漢唐和香港文交所的電子盤交易。他説,其中天津、泰山、香港都賺了,從文交所賺的錢佔他今年總收益的80%。
K先生的一大策略是打新。1月發行的第一批份額中的《黃河咆嘯》,中簽率超過40%,K先生1元買進,3月下旬以18元左右拋出。3月的第二批份額中,他瞄準“天然粉鑽”,1元買進,在逼近最高位的6.68元拋罄。
K先生説,這次對文交所的清理整頓雖然對他沒什麼影響,但被深度套牢的人有很多,看他們那麼著急,自己也不好受。
破發,持股連跌
來自浙江,今年35歲的文先生就是一位被深度套牢的投資者。
今年初,他在媒體上看到天津文交所藝術品份額上市的消息,感覺這是個不錯的投資方式。他説自己對藝術品稍有了解,平時也會關心書畫拍賣的情況。
不久前,當得知山東泰山文交所發行吳冠中1975年的作品《漓江新篁》時就打算申購。2011年11月10日,文先生以180萬元申購以《漓江新篁》為標的的 “吳冠中01”,申購價為1.00元/份。該份額的中簽率為21.2%,文先生成功中簽,購得38.16萬份。
根據雅昌網資料顯示,吳冠中《漓江新篁》在2003年至2011年間有5次拍賣紀錄。其中2006年在香港蘇富比以570余萬元成交,2011年10月第二次在香港蘇富比上拍,以約合2166.4萬元成交後不久,遂成為泰山文交所的標的物,而估價上升到了3600萬元。為何溢價超過1400萬元?
泰山文交所總經理屠春岸曾發微博説,“如果單純地拿産品與現貨市場的拍賣價格做對比,是顯然違背市場原理的,而交易所在徵集物品時,一味地追求‘拍賣價’做參考,而忽視了藝術品應有的價值問題,才是真正的悲哀。”
他還説:“希望投資者能了解泰山評估平均價格的基本原則,其中與雅昌網數據不同的理由。因為雅昌網上的數據,有時也存在很低級的錯誤,比如把彩墨畫誤算在油畫裏面,把大量偽作計算在成交價裏面,這都是與上市作品有明顯區別的。”
但香港蘇富比公關經理向記者證實,該作的確是在今年10月的香港蘇富比秋拍中以2642萬港元,約合2166.4萬元人民幣成交。
11月15日開盤首日,根據泰交所的規定,不限漲跌幅。當天,“吳冠中01”收盤價0.77元,下跌23%。當天成交均價0.83元,近13%的投資者換手,割肉出局。
但文先生沒有選擇割肉,因為他看到當天上午9:03屠春岸發的另一條微博:
“今天吳冠中01和吳冠中02將在泰山上市交易。我説一點個人感想:從藝術價值和投資價值來説,吳冠中01的價值是02無法比擬的,但我們這個份額市場才剛剛起步,很少有投資者在思考其價值所在,所以也可以想象今天01的市場表現一定不如02。我相信我們的市場一定會慢慢成熟逐漸擴大,也希望大家給點時間和耐心。”
次日,“吳冠中01”沒有止住跌勢,開盤0.77元,收盤0.71元。兩天后,文先生38.16萬元資金已虧損11萬餘元。
停不住的上市腳步
深度套牢的文先生沒有想到,就在“吳冠中01”、“吳冠中02”上市4天后,坊間就傳出國務院整頓文交所的消息。整個週末,他都坐立不安。
“因為國務院認定這種交易模式是不規範、違法的,要停止這樣的交易,要整頓,我不怕短暫的損失,但是如果一個交易品種面臨被停止交易會對市場産生什麼影響?”文先生説。
他的這個問題很快在週一得到市場的回復,早上10點開盤,泰山文交所3個份額品種全部被牢牢打在跌停板上。
文先生説,“收盤時,我已經虧損32%了。還是無量跌停,根本沒人接盤。在這樣的情況下,泰山文交所既無公告也無説明。在申購前和上市時屢屢更新微博的屠總從上市首日起就人間蒸發了,再也沒有更新過微博。”
從産品上市至今(11月24日),屠春岸的微博紀錄最後一條仍然是11月15日上午9:30的那條。
在藝民18日得知整頓消息後,泰山文交所繼續交易,3天過去了, 1元發行的“吳冠中01”到23日收盤時只剩下0.61元。
而泰山文交所的公告也停留在11月15日那一天,再無消息。
維權訴求:按買入價回購
文先生對記者説,“現在看來所有的事情幾乎都是有預謀的。網上流傳的國務院文件是11月11日簽發的,泰山的(吳冠中01和02)申購在11月10日,文件地方傳達是11月14日,泰山是在11月15日上市交易。”
與文先生一樣懷疑泰山文交所並感到憤慨的還有許多泰山文交所藝民。他們在QQ中建立群,聲討泰山文交所。不時能看到“份額創新=類證券=違法、欺騙、圈錢”等字眼,但更多的人是在討論整頓後的賠償,大部分人希望以買入成本價回購。
正如記者在另一篇文中所述,11月22日,當接通屠春岸的電話時,他的表示十分含糊:“我聽説有‘38號文’,但目前沒有收到過文件,也沒有接到監管部門、省政府下達的任何指令。我們非常歡迎,一直期待著中央政府或省政府對交易所進行清理整頓。”
儘管屠春岸表示已經讀到《證券時報》11月22日刊發的《找準定位 文交所勿入類證券化交易歧途》湖南文交所董事長陳克建的專訪文章,但他依舊説:“如果這個(38號)文是真的,11月14日以前,我們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合法合規的。現在有新的規定出來,老的問題怎麼處理,我們聽政府。”
記者起初並不明白屠春岸所説的11月14日代表什麼,後來發現,這正是文先生所提到的“文件地方傳達日”。
11月21日晚,文先生曾給屠春岸發了一條短信,問:“你不覺得停牌是對投資者的最好保護嗎?”但沒有得到答覆。
他的所有份額至今持在手中。他對記者説:“我就是要求有個公平公正的交易環境而已!”
現如今,焦躁的藝民一邊苦等泰山文交所的消息,一邊組成維權群體並起草了《泰山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投資人維護權益事宜》的文件。
藝民認為,“根據目前國家發佈的文件,交易所的經營是明顯違反相關法規的,交易所面臨清盤或轉型的巨大風險,以至於給投資人帶來非常嚴重的損失。在整個投資過程中,投資人對於交易所的合法性是無法進行認定的。因此,損失必須由泰山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和批准設立交易所的地方政府來共同承擔。”
藝民還強調了他們的訴求:泰山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如果是被直接清理,必須以保證所有投資人不受資金損失為底線,按投資人的買入成本價格回購份額。如果被允許轉型,那麼就要提供相應的選擇權,交易所以投資人的買入成本價格進行回購,或者投資人選擇繼續持有藝術品份額。
文交所需要的不僅僅是整改
西沐
中國藝術品市場研究院副院長
據報道,國務院近日發佈的《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明確規定,除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或國務院批准的從事金融産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外,任何交易場所均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採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除依法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期貨監管機構批准設立的從事期貨交易的交易場所外,任何單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
可能不少人認為,文交所需要的是整改。事實上,這幾乎使走份額化交易傳統路子的文交所遭遇滅頂之災。
不少人認為,行業失范與金融及社會風險大環境殃及文交所。其實,這一決定的背景是,宏觀上講,大環境是要更加突出防範金融風險及社會風險;微觀上講,文交所在全國的發展過多過亂,且大多運營能力不強,行為不斷失范,有失控的危險。雖然在十七屆六中全會指出,要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要加快培育産權、版權、技術、信息等要素市場;辦好重點文化産權交易所,規範文化資産和藝術品交易。但整頓已經來臨,總的來看,有三個去向應該明了:一是明確清理政策界限及範圍,界限是“不能做涉及證券、期貨屬性的交易”。二是要在整頓中強化監管,發展重點文交所與試點性的文交所,並進一步成立相應的聯席工作機制,確定相應的監管機構及監管所依定的政策法規與辦法;三是文交所要重新洗牌,重新定義,重新定位。同時,文交所的業務模式要進一步探索,進一步轉型。
一、重新定義文交所。當前,文交所所謂重新定位就是需要突圍,文交所太過迷戀藝術品的類證券化交易,以致迷失了自己的定位與使命。我認為,文交所最大的突圍就是重新認識自己,重新進行定位,回歸本源。我們説,文交所最核心的有四點:一是非標準標的物的一頭對多頭、多頭對多頭交易;二是交易的平臺化取向;三是大眾參與;四是利用市場機制進行文化普及與美育。其中,價值發現是核心,大眾參與是靈魂,平臺化是關鍵,利用市場機制進行美育是其存在的社會價值。最終目標是促進文化藝術産業與金融的對接,壯大文化藝術資本市場。在這裡,我們強調文交所應有的一些社會化服務功能。
1.功能定位:文交所是在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及文化産業迅速發展的背景下興起的,其初衷是實現文化與金融的對接,突破文化産業發展融資難的問題,但文交所一旦成立,它就成為了一個公共的平臺,這個平臺就要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那就是方便、效率、安全。
2.運營定位:最為核心的是其實現文化藝術資源與資本對接的平臺,不僅僅是份額化交易的平臺,平臺的公共性、公信力及社會化監督與保障等板塊,應儘快落實並做好。重點是做好社會化的登記功能及見證交易功能的發揮。
3.業務模式的定位:核心的業務模式是服務+交易安全的支撐與保證,將文交所打造成為專業化、職業化服務為基礎的多層次、多模式的藝術品投資與交易的平臺。在此基礎上,以平臺化服務與交易為核心,不斷對接銀、證、保、信四大金融門類,對接産權要素交易市場與拍賣市場。這是文交所走出單一化模式進行轉型的關鍵。
二、在文化體制改革過程中,文交所最大的機會就是利用市場機制而不是權力機制來配置文化藝術資源。文交所能夠解決文化藝術資源整合與流動中的確權、鑒定、評估、定價、見證交易、登記等環節中的問題,使文化藝術資源的流動從隱性到顯性,從特例到常態,在資源資産化、産權化的基礎上,實現資源的流轉、整合與有效的配置。
三、文交所的發展要建立一套嚴格的系統,首先是政府層面的頂層設計至關重要。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監管。重點是確立監管機制與政策法規及辦法。監管機制包括工作機制、監管機構與確定相應的流程規範。二是政策法規與辦法是監管的依據。其次是儘快建立與完善行業組織,提升行業管理、行業能力與行業自律水平。第三是市場秩序與市場支撐體系的優化與規範。
四、要優化文化藝術産業的生態體系建設,既要培育環境,又要優化系統結構。目前我們要突破幾個關口。首先是要優化環境,提升認識。要改變我們長期以來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條件下所形成的文化發展觀,擺正文化發展的地位。其次是轉變文化藝術資産的發展觀,把文化藝術資源各自為政的“小”、“散”、“輕”狀態,在與金融的對接中,整合成為更有競爭力的整體與系統化力量,打造文化藝術航母。第三要進一步認清文交所在文化藝術金融發展中的重要戰略地位。第四是文交所的核心能力建設。當下應關注文交所的核心競爭力定位問題,最主要的是文交所平臺的運行要達到低成本、高效、安全、透明的營運。突出地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創新能力,運營能力、人才優勢及資源整合能力等。下一步文交所的發展,我認為,更應在政府的進一步授權中,強化相應的社會化服務的職責,最為重要的就是強化登記功能及見證交易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