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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值年末,有關央企“錢袋子”的消息再次引發關注。國資委昨天發佈的《關於進一步深化中央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央企應強化預算剛性約束,上級預算管理單位正式下達的預算一般不得調整。
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各中央企業在預算管理工作中,要加強預算的剛性約束,上級預算管理單位正式下達的預算應具有嚴肅性,一般不得調整;企業確因市場經營環境、監管政策等發生重大變化導致預算編制基礎和假設産生重要變化,或發生重大臨時預算項目,或出現重大不可控因素等,可以申請調整預算,但必須履行相關的預算審批程序。
在預算執行監控方面,預算管理部門要動態監控預算執行情況,反饋預算執行的進度與效果,及時發現和糾正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偏差與問題;嚴控預算外項目,預算管控應逐步由金額控制向項目控制轉變。
與此同時,國資委表示要建立定期的預算執行分析制度及重大事項應急分析制度,及時修正預算執行差異,防止出現預算編制和執行脫節現象;對於重大預算執行差異,企業應就此展開審慎的分析調查,認真查明原因,以保證預算目標的實現。
專家解讀
央企長期執行傳統的“基數預算”,也就是每年的預算決策都是在上一年的基礎上增加一定數額,下一年的預算額度也要由本年度收支情況決定。在這種模式下,倘若企業今年的預算花不完,明年的預算就可能被核減,甚至可能會受到“辦事不力”的批評。
有關專家表示,雖然突擊花錢與決算關係密切,但《通知》本身也是提醒企業加強預算執行監控,防範企業通過私改預算等方式突擊花錢。該專家建議,防止企業年底突擊花錢,一方面需要有關部門對亂花錢的單位進行問責;另一方面則需要調整完善現有的預算制度,加強預算執行監控,包括加強對各項收入、實物資産、往來款項和貨幣資金的核算與管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小金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