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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債務危機、中東動蕩、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持續升溫……面對明年境外投資可能面臨的風險,國務院國資委提前給央企打了“預防針”。
國務院國資委日前發佈了《關於2012年中央企業開展全面風險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敦促央企警惕地緣政治變動等風險,加強對未來風險總體形勢的研判。
再次進入風險高峰期
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袁鋼明分析,上一次央企面臨較大的境外投資風險是在2008年。當年,不少企業境外投資出現了決策失誤或虧損。今年以來,隨著歐美債務危機的加重以及中東、非洲等地區政治形勢的動蕩,央企境外投資再次進入風險高峰期。
袁鋼明説,此次風險不亞於2008年金融危機,並且不會在短期內消失。以往被認為很安全的投資項目可能變得“危機四伏”。
鋻於此,國務院國資委在《通知》中要求各央企健全風險評估常態化機制,強化“企業體檢”制度,高風險業務、重大改革以及重大海外投資並購等重要事項應建立專項風險評估制度。
此外,國資委將逐步建立完善央企重大風險動態監控和報告制度。
這並不是國務院國資委今年第一次對央企規避投資風險提出要求。今年6月,國務院國資委發佈了《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央企業境外國有産權管理暫行辦法》,並於7月1日實施。兩個《辦法》明確了境外國有産權管理的責任主體。
評估機構傾向誇大
資産價值或預期收益
事實上,一些企業已交了不少“學費”。審計署今年5月發佈的一組公告顯示,多家央企境外投資出現虧損。
對於2012年央企投資面臨的形勢,國務院國資委在《通知》中稱“仍將十分複雜”。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王志樂(微博)説,央企境外投資虧損既有國際政治經濟形勢變化等客觀原因,也有經營決策失誤等主觀原因。在難以左右客觀環境的情況下,央企應加強“自我診斷”,多從自身找原因。
王志樂認為,在全球化時代,合規經營是企業投資應遵守的基本原則。合規意味著企業不但要遵守境外總部和經營地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同時還要遵守當地社會的風俗習慣,重視非政府組織的主張和動態,重視社會責任、環保責任,贏得所在國政府和居民、合作方和社會各界的認同和尊重。“如果做到合規經營,即使發生政局動蕩等突發事件,也能使企業的損失降到最小。”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WTO研究院院長張漢林表示,目前,國內企業國際化經營能力普遍較弱,國際化的人才短缺。企業對國外法律環境、經營環境、文化背景往往不熟悉,缺乏對所面臨風險的系統性和綜合性評估。而一些評估機構往往根據委託人利益傾向進行評估,誇大資産價值或預期收益。
張漢林進一步説,應鼓勵第三方仲介服務諮詢機構的發展,為企業提供政治、經濟、法律、文化等方面的信息諮詢服務及中立的風險評估報告。
袁鋼明則建議,針對央企境外投資,今後要建立系統的關於投資決策的制定、上報、審批、回饋、落實、問責等一系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