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腸粉添加少許硼砂,防變質又爽脆,這成為腸粉行業的潛規則,殊不知成年人只要攝入15克就可致死。硼砂是我國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劑,東莞長安鎮一家作坊每天産3000公斤腸粉,全部添加硼砂,作坊老闆和員工被控犯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昨日在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過堂審理。
毒腸粉流入餐館
2010年11月,黃某在東莞市長安鎮某社區接手一家腸粉店,每天生産3000公斤腸粉,大部分銷往附近社區的餐飲店。為了防止腸粉變酸變質,增加口感,黃某讓員工丘某添加硼砂等國家禁止的添加劑。2011年6月3日,東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了硼砂,當場繳走75千克硼砂、230千克工業鹽。黃某和員工丘某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我國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硼砂,2009年,衛生部還將在肉類和肉製品中違法添加硼砂的行為,列為重點打擊對象。硼砂具有增加食物韌性、脆度的功能,添加硼砂的食品蓬鬆而有彈性,故常被用於肉丸、涼粉、麵條等食品生産中。但是,硼砂對人體有極大的毒害作用,成人中毒劑量為1-3克,成人致死量為15克,嬰兒致死量為2—3克。
“不知硼砂有毒”
執法部門檢驗,從黃某倉庫內抽樣的腸粉樣品及所用的各類添加劑均不合格,其中腸粉中檢出硼砂527.9毫克/公斤,二氧化硫15.4毫克/公斤;查獲的鹽産品為無碘鹽産品,不符合食鹽標準;抽樣的燒鴨油檢驗不合格。
昨日庭審中,黃某和丘某對違法使用添加劑的事實供認不諱,卻一直辯稱:“腸粉加硼砂是行規,他們不懂得硼砂有毒。”
該案將擇日宣判。 (記者/馬喜生 通訊員/黃彩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