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學生向“無資質”課外班索賠被駁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4日 07: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高一女生小李花3萬多元上了一家教育公司辦的輔導班,卻發現該公司未在主管部門備案登記,於是她以涉嫌欺詐為由起訴到法院,要求返還培訓支出33250元及利息。昨天記者獲悉,海淀法院復興路法庭判決該公司退還部分未上課的費用,但駁回了其他訴請。

  今年5月,當時還在上初三的小李在母親帶領下來到北京博學天下教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文簡稱博學公司)報名,接受語文、數學、英語3科總計150小時的住宿式輔導,併為此支付培訓費用、住宿費共計33250元。小李説,在培訓中她覺得輔導服務質量低下,難以提升學習成績。此後小李母親來到海淀區教委反映情況,卻被告知該教育公司沒有辦理相應行政許可。

  在庭審中博學公司辯稱,小李已在該公司接受了150小時的教育輔導,並順利考取了石景山區一所重點中學。如果小李及其母親對其管理有異議,應及時提出,不應當待課時消費完畢後再提出,這樣做有敲詐嫌疑,因此不同意退款。該公司表示,開辦“一對一”式的教育培訓並不需要教育部門出具相應許可,自己完全具有辦學資格。為此,法官向教委方面進行了電話諮詢,教委方面表示,博學公司屬於依法註冊的教育公司,可以開辦輔導班,無需向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備案及許可證。法庭認為,因博學公司提供的課時統計表中有34小時沒有小李的親筆簽字,難以證明該公司全部履行了教育培訓義務,因此判決博學公司返還小李輔導費7140元。對於小李要求撤銷輔導協議的訴訟請求,因未能提供相應證據,法庭予以駁回。

熱詞:

  • 課外班
  • 學生
  • 教育行政部門
  • 教委
  • 駁回
  • 辦學資格
  • 輔導班
  • 索賠
  • 課時
  • 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