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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頂昨日公告,在11月18日召開的公司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因資産管理與處置方案未得到絕大部分債權人認可,所以方案未獲通過。但當日*ST金頂管理人向樂山中院提出裁定申請,樂山中院對其方案的最終裁定為“認可”。公司的破産重整進程邁出了第一步。
在18日舉行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出席公司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共155家,其中表決同意的債權人為145家,佔出席該次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總數的93.55%;表決同意的債權人所代表的債權額為5.22億元,佔無財産擔保債權總額10.54億元的49.4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的相關規定,該方案未經該次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
同日,*ST金頂管理人向樂山中院提出申請,稱其擬定的《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財産管理和處置方案》經第一次債權人會議表決未通過,請求法院依法裁定批准。
樂山中院認為,在2011年11月18日召開的四川金頂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就該方案投同意票的債權人佔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總數的93.55%;雖然表決結果因未達到債權額佔二分之一以上的標準而未獲第一次債權人會議通過,但該方案對四川金頂資産結構的優化和佈局調整是有利的,能解決部分資産方面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從對四川金頂未來經營發展有利的角度考慮,應同意*ST金頂管理人擬定的方案。因此,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認可。
根據公司披露,截至2011年11月16日,*ST金頂完成申報登記的債權人共計196家,申報債權共計201筆,申報債權金額為人民幣14.56億元。
據了解,本次法院裁定的方案並不涉及公司資産重組的內容,股民們比較關心的資産重整方案可能會在第二次債權人會議上公佈。